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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出处: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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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子利用“猜猜我是谁”伎俩骗北大教授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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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猜猜我是谁”的小伎俩,一名远在广东的男子,通过电话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从一位根本不认识的北大教授手中骗得11万元。日前,该名男子蔡新峰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了有期徒刑9年。
2007年10月16日,被告人蔡新峰在原籍打电话冒充被害人刘先生(化名)的朋友,并在电话中谎称其在天津涉案被羁押,以需要费用打点等为由,诱骗刘先生(化名)先后3次在海淀区北京大学等地向其提供的账号内汇款人民币11万元。同年11月16日,被告人蔡新峰在广东省茂名市开往广州的长途车上被抓获。
据刘先生(化名)称,2007年10月15日晚8时许,他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我,知道我是谁吧?”,一名操南方口音的男子以他老朋友的口吻提问。刘先生(化名)以为对方是一个在南方工作的朋友,说出名字后,对方立即表示刘先生猜对了。“朋友”告诉刘先生(化名)第二天要来京探望他。没想到,第二天“朋友”打来电话焦急地说:“我出车祸了,快给我汇一笔医药费。”刘先生(化名)分几次给“朋友”汇去了1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蔡新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了被告人蔡新峰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国建设银行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案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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