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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中新网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06日


陕西设立首家家庭暴力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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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西安三月五日电 (记者 冽玮)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帮助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免受侵害,由陕西省、西安市两级妇联和民政部门联合成立的“红雨伞妇女之家”三月四日挂牌,标志着陕西省首家家庭暴力庇护所正式成立。

  据了解,近年来,陕西各级妇联受理家庭暴力投诉呈递增趋势,且暴力程度加剧。二00七年,仅省妇联就受理家庭暴力投诉一百九十五件,比上年增加了三十六件。家庭暴力导致四名妇女死亡、五名妇女致残。有的妇女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以暴抗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来自陕西省女监的统计资料显示,该监自二00五年以来,以暴抗暴犯罪的女性服刑人员每年都以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上升。二00七年,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暴力犯罪的女服刑人员达一百七十一人,其中暴力杀夫的案件占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陕西省妇联主席刘丽鸽表示,庇护场所的建立,可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临时庇护,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和恶性案件的发生。“红雨伞妇女之家”将向受庇护妇女提供安全和食宿,一般庇护一周左右,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庇护期间,将基于受庇护妇女的需求,跟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服务。 (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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