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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转载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02日


香港警方掌握30个淫照"贴图者"IP 转载也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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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掌握30个淫照"贴图者"IP 转载也属违法
 

    香港警方将采取强硬手段对付连日来在互联网发放疑似艺人淫照的人士。香港媒体报道,警方项目组已掌握超过30个淫照“贴图者”(即上载相片人士)的IP地址,已要求多间网络供货商、网站及讨论区管理公司交出用户数据,稍后可能采取大规模拘捕行动。由于各网站管理者严打上载淫照活动,互联网世界昨日稍趋平静,但昨晚10时许,网上再度流传两张疑似张柏芝的淫照,成功冲破网站封杀。

  据报道,负责调查本案的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已调动多达100名探员参与搜证工作,并于前日与200名来自各网站公司人员、讨论区管理人及网络供货商代表开会,提醒各网站公司有责任阻止犯罪行为,应立即删除网上不雅图片。消息称,商罪科初步锁定30多个涉嫌发布淫照网民的IP地址,并已向各网络供货商及网络讨论区索取用户数据,包括连日来多次出现淫照消息的香港高登讨论区。

  某讨论区一名男负责人昨晚向记者承认,已接获警方通知要交出个别会员资料,但拒绝透露涉及人数。互联网供货商协会会长莫兆华表示,已获悉部份网络供货商需向警方提交用户数据,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亦主动接触该会,要求加强提醒成员删除不雅图片。他透露现正与影视处研究制订新指引,不排除建议网络供货商或网站公司,主动向警方举报张贴不雅图片的网民。

  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兼刑事及保安处处长李家超昨晚表示,无论是发放相片者、或在互联网转载相片的人士均属违法:“警方会请他们返警署接受调查,至于是否起诉要视乎调查结果及证据。”有探员形容行动目的是针对发放淫照的网民,希望可以“杀一儆百”,遏止艺人淫照继续在网上遭人肆意转载传递。

  香港多个网站昨日应警方要求,严打淫秽图文,有网站管理人员通告各版主要对近日艺人淫照提高警觉,如发现网民张贴淫照或发表过激言论,宁可有杀错、不放过,马上删除图文。

  另外,以商业罪案调查科计算机鉴证组主管、外籍总督察郑国诚为首的专家小组,正鉴证7张疑似艺人陈冠希、钟欣桐(阿娇)、张柏芝及陈文媛(BoBo)的淫照。消息称经初步鉴证后,仍无法确定有关相片是否“移花接木”的假相。有探员表示:“这批相表面上看不到到有人工修葺情况,有些照片解像度好低,不排除是手机拍摄。”

  警方至今未曾联络被卷入淫照风暴的钟欣桐、陈冠希及张柏芝等人。消息称,警方认为会面的作用不大,亦未必能获得有用数据,暂无计划与各人会面。接近陈冠希的消息人士透露,陈向来喜欢与女性友人拍摄亲密照片,不时让极少数好友欣赏,他估计最少有14名女艺人曾与陈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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