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法律周刊  |  法律百科  |  法规查询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律图书  |  法律软件  |  司法考试
分站  |  法律咨询  |  法律网摘  |  法律图库  |  法律博客  |  法律娱乐  |  法界人物  |  中国律师  |  法律黄页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新闻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转载 发布日期:2008年01月30日

→ 相关资料
各地动态”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今日关注:广州过年“封利市”遭遇“零钱荒”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今日关注:广州过年“封利市”遭遇“零钱荒”
 
专家指出民间沉淀是主因 法律界人士呼吁取消点钞费  


  春节临近之际,广州竟然闹起“零钱荒”——广州人有用零钱“封利市”的习俗,但是目前在广州,无论是商场、超市,还是银行都出现零钱短缺的现象,导致许多市民换不到零钱过年“封利市”。
  1月26日上午,记者在广州大道北一家超市内就见到这样的情景:每有顾客到柜台结账时,收银员多会塞给顾客一把奶糖或一包纸巾。这可不是什么促销手段,实际上这些东西都是当作零钱找给顾客的。超市一职员说,每天前来购物的顾客很多,很少自备零钱,零钱很快就用完了。这段时间来,超市的员工经常要跑到银行换零钱。由于零钱的需求量大,换回来的零钱不够了,无奈之下只能用糖果等代替零钱找给顾客。“现在快过年了,连到银行换零钱都换不到”,超市内一家摊档的商家诉苦道,“有时生意找上门来都做不了,因为没有零钱找。”
  去年10月,广州地铁站打出“由于硬币供应不足,自动售票机暂停使用20元面额纸币购票功能”的公告,乘客只能先把20元的纸币换成10元、5元的纸币后,才能到售票机购买车票。
  1月25日,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天河北路附近的5家银行,发现不时有市民进来询问银行有没有零钱兑换,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在林和中路的农业银行林和村支行,排队等了很久的林先生打算换取两百元零钱,排到他时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已没有零钱兑换。
  在采访时,银行方面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造成“零钱荒”的主要原因是零钱“沉淀”现象严重与回笼渠道不畅。在回笼渠道上,现在各银行基本只能依靠公交车投币来实现零钱回笼,其他促使零钱回笼的渠道不多。同时,有的银行在处理500张以上零钞时要收取“点钞费”,使许多市民懒得将零钱存到银行,造成零钱进入市场后如“泥牛入海”。零钱无法回笼不但造成市面流通的零钞供不应求,同时也滋生了一些“兑零人”从兑换零钱中牟利的不法行为。
  零钞供应紧张,银行难以提供目前市面所需的全部零钞数量。针对这一问题,广东省银监局副局长刘为霖表示,考虑到广东人有过年“封利市”的习惯,目前正向央行申请调配更多零钞和新钞来粤,以解燃眉之急。
  针对岁末年初零钞供应紧张问题,银行方面建议,要大力推广电子货币,“因为在发达国家80%以上的支付都是通过电子货币完成的,公交车、超市商场大都可以通过刷卡完成支付结算的。”
  有商业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超市商品的尾数应该化零为整,“商家制定价格时,大多以8和9的吉祥数字结尾,这给商家的找零服务带来不少麻烦。”
  采访中,有法律人士向记者建议,应取缔兑零人的钞票售卖活动,也应取消银行的“零钞清点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法定货币,应无条件等价流通。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福传指出,目前有银行在处理500张以上零钞时收取“点钞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零钞的回笼,造成短缺。另外,兑零人又通过零钞短缺牟利,造成恶性循环,这也是违法行为。




下一篇新闻 | 上一篇新闻


您可以下载到本地的WORD编辑器里进行相应修改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免责申明: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立即删除或修正; 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新 闻 查 询
 

栏 目 导 航
 法治前沿
 热点关注  立法动态
 司法动态  各地动态
 社会追踪
 社会经纬  法律评论
 警方提示  域外司法
 职场宝典  反腐报道
 中国律师
 行业动态  律师关注
 律所关注  业界评论
 案例直播
 大案要案  刑案追踪
 行政案件  民事案件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31 s, 5 queries, 133 - Cache, 135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