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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转载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5日


湖北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太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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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太荒唐


多收医药费不给退只准拿药

 
  我是湖北荆州市一家事业单位的职工,因在原荆州市血防一所检查出有慢性血吸虫病,于今年10月11日住进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内二科病房治疗。住进医院的第一天,医生对我进行了包括彩超、肝功能、乙肝、甲肝、丙肝等在内的50多项检查。我对医生说,自己除在血防一所查出有慢性血吸虫病外,刚刚在一家权威医院做过体检,一切正常,有些项目可不可以不查?医生说:“不行,这是程序问题,凡住进我们医院的病人都要查,这是对病人负责。”该院并没有查出我有血吸虫病,但仍然决定把我当轻微血吸虫病患者治疗。当天药费清单显示的费用是1129.61元。在药费清单上开有两包创可贴,护士解释说,是输液时用的,但在接下来的药费清单中又有一项输液贴收费项目。明明只做过一次心电图、测过一次血压等,但在药费清单上反映出来都是两次。护士解释,这是计费员搞错了。据了解,在荆州市所属的乡镇血防站治疗血吸虫病,一般一次只需150至300元,在县市一级医院一般也不会超过1000元。然而在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第一天(严格说只有上午半天,因为我当天上午就回去了)就花去了1000多元!
  10月18日,我治疗结束时,药费清单是1601.47元, 19日到医院办出院手续交费时,却变成了1801.54元,实际收费1802.00元(见图收据),一下子多了200元。我不解,问工作人员,答曰:“你去问医生。”我回过头来问值班护士,护士核对后确认是药房工作人员把其他病人的账目划到了我的账上。内二科的医护人员与药房联系,希望把多收的钱退还给我,药房回答,账目已经进了电脑,不能退。他们商量的结果是,药房同意开一张159.40元的欠条(见图欠条),因为当天还算了护理费、床铺费、检查费等,我凭这张欠条可到该院药房拿药。我找该院熟人朋友帮忙,看能不能直接把钱退了,该院负责收费的领导肯定地说,这钱不能退。

  11月30日,我拿着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打给的医药费欠条,再次来到该院结算室和药房要求退回多收的钱,工作人员仍是那句话,只能拿药,不能退钱。我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钱交进去了就退不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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