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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的社会管理
中央组织部: 帮助流动党员过上组织生活
法制网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王斗斗 “在数以亿计的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共产党员。”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建华今天在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示,中央组织部将进一步推动各地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今年春节期间,中央组织部组织各级党组织为206万名流动党员集中发放了新式样《流动党员活动证》,同时,中央组织部和全国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同步开通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网络,帮助大量流动党员正常过上了组织生活,纳入了流入地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为发挥流动党员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创造了条件。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十七大《党章》在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增写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内容。李建华说,最近,中央组织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共同起草了《关于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做好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服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在流动人口登记中,同步进行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并录入暂住户口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和流动党员信息数据的互通、共享。
教育部: 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法制网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徐伟 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示,教育部将推动城市地区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潜力,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都能在城市及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据介绍,截至目前,各地普遍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要求,对本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作出具体安排,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除鼓励公办中小学扩大招收流动人口子女的比例外,一些地方还在流动人口聚居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学校,进一步扩大教育资源、满足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需求。
赵沁平说,下一步,教育部门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筹备组织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进一步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需求。他强调,要坚决制止学校违反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的现象,通过设立奖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
民政部: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法制网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袁定波 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将重点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争取出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供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李立国说,“十一五”期间,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将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和中央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7亿元,支持350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已经审核通过2007年、2008年建设规划项目,并将在2008年和2009年全部落实有待规划安排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李立国说,民政部积极调研,将在救助管理站引入社工专业人才,以进一步优化救助管理工作队伍,强化救助保护机构专业化的工作能力,提高救助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积极发展民间组织中的救助管理类服务机构,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继续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能力建设。
李立国表示,要完善社区在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流动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把流动人口纳入服务范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加强农民工维权改善就业环境
法制网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柴黎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今天在此间表示,要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劳动权利保护,进一步改善流动人口就业环境。
张小建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要完善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对农民工就业服务,继续搞好春风行动,加强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的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认真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张小建指出,加强农民工维权和保障制度建设,特别是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搞好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化建设,提高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
张小建强调,要建立健全乡镇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和农民延伸。搞好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推行对农民工“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搞好输出输入的劳务对接和跨地区的劳务协作。
建设部: 推行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制度
法制网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彭于艳 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示,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出台《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管理制度,推行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制度,及时发布房屋指导租金及相关信息,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房屋租赁市场。
齐骥指出,建设系统流动人口比较集中,有三千多万农民工在建设行业就业,建设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中负有重要责任。
就做好今后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齐骥说,建设部门将健全和落实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推行建筑业农民工的“月支付、季结算”工资支付制度,用工单位不得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工资支付总包责任。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对集中建设并面向农民工出租的农民工集体宿舍或公寓,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免征各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和政府性基金,给予相关的税收支持。”齐骥说,为了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将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用工单位要为招用农民工提供具备基本安全卫生条件的住所。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
北京: 积极探索多元化服务管理模式
法制网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赵阳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安顺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针对北京市流动人口规模过大、增长过快的形势,北京市政府正在积极探索多元化服务管理模式。
王安顺说,针对当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北京市政府开展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农民工住房和流动人口聚居区管理5个重点课题调研,目前已初步总结出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出租房屋产业化运作、散居社会境外人员社区管理、流动人口自管组织自我管理等管理模式和工作经验,并力争用一两年时间探索出一批具有首都特色的多元化服务管理新模式。
王安顺表示,今后五年,北京将处于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加速期,为解决好民生问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北京市政府将加强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的社会面防控,推进平安奥运建设。同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保护,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社会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广东: 取消收费为流动人口减负30亿元
法制网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赵阳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刘玉浦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广东摒弃了过去向流动人口收费作为管理经费的做法,建立起以地方财政供给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全省取消的收费每年为流动人口减负三十亿元左右。
据介绍,从2002年开始,广东省政府相继取消了原批准收取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出租屋治安管理费、流动就业跟踪服务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只保留暂住证工本费一项,每本收5元,其中广州市今年10月1日起率先取消暂住证工本费。至今年8月底,全省已为1300万流动人口办理工伤保险、为1015万流动人口办理医疗保险,分别占全国农民工参保人数的39%、30%。
为了保障外来员工的合法权益,从2003年起,广东大力在外企、民企组建工会,2007年发展农民工会员100万人,同时开展“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维权活动,全省共建立了648个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保障农民工的民主权利,广东今年首次在农民工中推选省人大代表。
截至目前,全省设立了370个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在粤农民工可以在广东省内各地直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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