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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转载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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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是名普通环卫工人 受贿局长称反感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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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越秀分局局长毛邦雄自今年5月在办公室被检察机关带走后,昨日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站上了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的被告席,被指控罪名为受贿罪。检察机关指控毛邦雄受贿11万元人民币和9000美元,毛邦雄当庭全部认罪。

  受贿总额不到20万元

  毛邦雄,今年46岁,广州市人,19岁到西北参军,1986年回到广州工作,当过越秀区建设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和局长,2005年越秀东山两区合并后出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越秀分局局长。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07年,在毛邦雄担任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局副局长、局长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越秀分局局长期间,在承包越秀区的相关工程项目中,利用其负责市政园林建设和主持越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全面工程的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越秀市政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等两家公司的负责人的贿赂,共11万元人民币和9000美元。

  据了解,5月18日,毛邦雄在办公室被广州市检察院带走,几天内便供认了犯罪事实,向相关部门自首。毛邦雄在庭上供认,自己跟两个行贿人认识都是因为工作关系,主要是一些道路养护的工程承包等,如起义路、光塔路修复、海珠广场外围人行道扩建等工程,对方为了加快审批等向其行贿,请局长“多关照”。

  毛邦雄当庭承认了所有控罪,并交代了受贿的详细时间地点,其中有几次是行贿人趁毛邦雄即将出国适时向其赠送的“旅游费”,还有一次是毛邦雄家要装修,收受了一个工程公司5万元的贿赂。

  妻子是名普通环卫工人

  毛邦雄的辩护人指出,毛有自首情节,应减轻、从轻处罚。“他的母亲常年生病,妻子是街道一名普通的环卫工人,儿子刚上大学。我几次去看守所看他,他都交代我一定要转告家人尽快筹款退赃。”辩护人说。据悉,上个月,毛邦雄已经退赃18.5万元。

  “我很反感买官卖官受贿那些。但我比较讲义气,平时出国,朋友送点钱我也就接受了,当时没有意识到是受贿。”说着说着,毛邦雄潸然泪下,泣不成声,法警特地给他递了纸巾。据悉,本案将择日宣判。

  广州日报·练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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