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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出处:法制网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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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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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将保证每个家庭至少1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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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北京10月9日电(记者刘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下午在参加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说,《就业促进法》明确政府在解决就业问题中承担的责任,提出保证每个家庭至少有1个人就业。
张小建说,市场就业中总是有一批困难的群体,他们因为各种原因和高素质的劳动者无法竞争,成为一个困难群体。市场就业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要承担最后的责任,要给这些确实困难的就业群体人员提供就业援助。通过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和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比如社区保安、保洁岗位,不需要技能特别高,一般劳动者或者技能不高的劳动者又可以直接进入,政府将开发这些岗位安排困难群体就业。
张小建表示,《就业促进法》对各级政府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要保证这个城市或者地区的每一个家庭至少有1个人就业,这样社会才能处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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