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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出处:法制网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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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大立法草案限制电动自行车尚存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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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食住行”是百姓最为关注,直接影响到生活质量的大问题。10月11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下简称《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会议邀请有关人士探讨了对城市车辆总量进行控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草案》中关于将限制市民骑电动自行车的条款引起与会者很大的争议。 
 
    问题多多有人称必须限制 
    杭州市通过近几年的建设发展,建成区面积扩大了数倍。但是城市“成长”速度显然比不上车辆的增速,城市公共交通也难以跟上城市发展的要求,不少市民出行还是使用自备的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据统计,目前,杭州全市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已接近63万辆,而且还在以每年10万余辆的速度高速增长。 
    对此,《草案》第8条规定:政府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车辆保有量情况,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总量控制。 
    对于该条款,有部分专家和与会者选择了支持。如杭州市西湖区交警大队负责人认为:按行业标准,属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限速为“20码”,但实际上可以开“40码”,事故很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并且由于电动自行车没有保险,目前连抢救费用都无人承担。而且目前没有专门工具检测电动自行车是否超速,只能依靠质监部门,监测成本无法维持。 
    调研会上,也有与会者指出,电动自行车还存在其他问题:如经过改装后耗电量很高、废电池污染环境、刹车噪音扰民等,限制骑电动自行车势在必行。 
    电动车已成重要出行工具 
    然而最近有关部门的问卷调查显示:杭州市民出行使用电动车和自行车的最多,占73%。对此,浙江社会科学研究部门的一位专家认为:在大城市里,公共交通应该是人们出行的主要工具,但如果城市公共交通尚不足以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出行要求的话,禁止骑电动自行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完善。 
    也有市民认为:假如坐车出行方便,价钱也不贵,有谁愿意选择风吹雨淋的骑车? 
    部分电动车经销商更是表示:“电动自行车为什么这么火?是因为有市场需求。在目前条件下,电动自行车的确是相当便利的交通工具。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开辟电动车专用道,这样能方便管理。” 
    二审将定是否有限制内容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道路安全条例的制定很有必要。至于是否会在《草案》中加入限制电动自行车的内容,常委会还将继续听取各方意见,并加以研究,最终结果将在二审《草案》时予以明确。同时他认为,要解决道路容纳量和车辆增加量之间的矛盾,解决停车难、道路安全等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将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记者 张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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