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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0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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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穿马路者照片将被示众_正反观点交锋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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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9日向媒体透露,从5月8日开始,每天7:00—19:00,上海市便衣交通协管员已经在黄浦、卢湾、静安三个区开始了抓拍行动。昨天各区每个路口都抓拍了上百张照片,这些照片将送交区文明办,经过删选,并由文明办组织在其单位内部展览曝光。同时,市文明办透露,这些照片也将在沿街商务楼宇内公示,相关方案目前已在商榷。

  据悉,自5月8日起,便衣交通协管员将选择“两乱”违法现象较多单位,如学校、医院、写字楼、机关等所在的路口,用数码相机抓拍上述单位人员“两乱”违法行为。

  上海市文明办副主任陈振民表示,文明陋习的整治存在着容易反复的弊端。之所以在商务楼宇内公示,事实上也是针对这种反复的“不得已而为之”,其目的也是为了警示,提醒市民时时刻刻记住文明行路,不但保证城市形象,重要的是也保证自己的安全。

  按照初步计划,因为商务楼宇与马路相隔最近,相关部门将在主要干道边的楼宇中设立公示栏,将拍到的乱穿马路的行人张贴在内。交警在不断执法,照片也会随着更换。目前相关部门已开始与楼宇协商,公示之初将在市文明楼宇试行,此后将向全市推行。预计首批公示的照片将在半个月内“走”进楼宇。

  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的“强化交通整治、践行交通文明”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上获悉,上海交警总队联同市文明办选择徐汇、静安、黄浦等10个区内环以内的福州路西藏路、淮海路陕西路、中山北二路四平路等60个有代表性的重点路口,作为交通文明指数“监测路口”,对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严管、严处、严罚。6月中旬前,60个重点路口将实现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守法率分别达到90%、95%。60个路口还将设定交通文明综合指数,包括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指标、交通设施等8项,每半月由市文明办组织市民巡访团等进行综合评估,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据悉,在60个重点路口至少有一名民警和两名协管员在现场进行管理。6月中旬前,60个重点路口将实现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守法率分别达到90%、95%;市区主要景观道路路口行人、非机动车“两乱”现象明显减少。

  据悉,从4月14日整治至今,已经有11人因违反交通法,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而被处于行政拘留,此外至4月28日的10多天时间内,全市共处罚行人乱穿马路10718起,处罚非机动车闯红灯21264起,其中暂扣非机动车1258辆。

  正反两方:实用主义与法律理性的冲突

  赞成观点:此举可有效杜绝行人违法

  上海市文明办副主任陈振民表示,文明陋习的整治存在着容易反复的弊端。之所以在商务楼宇内公示,事实上也是针对这种反复的“不得已而为之”,其目的也是为了警示,提醒市民时时刻刻记住文明行路,不但保证城市形象,重要的是也保证自己的安全。

  新浪网友认为,行人(包括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司机都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但当前突出的问题是行人常违反道路通行规则,以危险的方式参与交通活动,这不光影响了道路的通行效率,同时危害了交通的安全。行人违章既有可能将自己推入地狱,也有可能“借车杀人”使更多的无辜者失去生命。因此上海对行人违章进行严管,这正是出于对行人的爱护。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章友德认为,交警部门对乱穿马路进行抓拍、并在其单位内部展览曝光的做法可以理解,“不过很多流动人口未必有单位可查。”作为国际型的特大城市,上海应该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方式。只有从根本上提升市民素质,才能彻底解决乱穿马路的行为。

  不赞成观点:违反了行政处罚法规定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王令律师认为,上海的这种措施存有严重的法律瑕疵,需要予以纠正和改进。

  首先,上海此举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市民进行相应的处罚,是典型的行政处罚行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应规定。从报道上来看,对违法者进行曝光这仅仅是上海市公安局的决定,而并没有相应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予以支持,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对违法者进行曝光,不仅有可能涉及违法者的隐私保护,对违法者的工作生活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将轻微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在其工作单位予以曝光,这种处罚过重。

  其次,对违法者进行曝光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交通协管员本身并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不能从事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工作。行政处罚行为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规定,至少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而众多的被拍照者在被曝光前,对自己将要面临的处境并不知情,更无法主张申辩的权利。(记者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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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加大行人交通违法惩治力度

  上海:女硕士乱穿马路被行政拘留10天

  4月23日,上海有史以来第一个因为乱穿马路后妨碍交警执法的女行人,被卢湾公安分局治安行政拘留10天。

  据了解,女行人姓刘,为沈阳人,硕士学历。她与另一女伴在淮海路黄陂路口乱穿马路时,被正在执勤的卢湾交警挡下。当时,她坚决不肯接受处罚,甚至对在现场正常执法的交警大骂脏话,最后还狠狠地将挡在自己面前的交警一把推开。无奈的男交警,最后在3位女交通协管员的帮助下,才将她请进车,带离现场。

  武汉:市民乱穿马路要记入道德档案

  4月24日,武汉市宣布将在104个社区中,建立和完善“市民道德档案”。对乱穿马路遭到交管部门处置、违章占道或殴打老婆等不良行为将记入档案。

  宁夏:行人乱穿马路严重可拘留

  5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颁布.从新条例实施之日起,行人乱穿马路、在机动车道上行走、兜售物品和自行车违规搭载、三人并排骑行、乘车人向窗外抛洒物品等都将受到罚款甚至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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