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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人民网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17日


新版证券交易代理协议指引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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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讯 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到会与代表们座谈。会议还审议了《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草案)》,新指引重点突出开户环节风险揭示,并强调了开立个人账户的实名制原则。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所作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第四次会员大会以来协会的工作成绩,明确了年内的工作安排。他指出,自年初第四次会员大会召开以来,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协会认真贯彻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和第四次会员大会精神,紧密围绕会员自律管理、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三条工作主线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特别是在资本市场发生重要转折的新形势下,协会把投资者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取得了一定成效。黄湘平指出,2007年是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一年,协会年内的工作重点是推动投资者教育工作不断深入,研究建立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和基金业绩评价机制,继续完善自律制度建设,做好证券从业人员年检工作,建立证券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完善并稳步推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制度建设。

  会议审议了《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草案)》,该指引是在对现行《证券交易委托代理业务指引》(第1-4号)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形成的,此次修订旨在适应行业创新发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及当前投资者教育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修订后的新指引以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范本为主体,包括风险提示书、客户须知、开户申请表、授权委托书等格式,重点突出开户环节风险揭示,宣传“买者自负”的理念,并强调了开立个人账户的实名制原则。

  此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建勇同志继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的议案》以及证券经纪业、投资银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业、证券分析师、证券信息技术、证券业财务会计工作等6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原则通过了《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草案)》,同意由协会秘书处修改并履行相关报备程序后发布实施;会议还听取了《中国证券业协会监事会关于协会200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工作制度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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