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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转载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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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的人毫发未伤 把下面看热闹的人砸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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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温州附二医院内,17岁的小陈仍在重症监护室,靠着呼吸机延续生命。从外地赶来的父亲哭得背过气去。医生说,小陈的颈椎严重受伤,脑干受损导致呼吸衰竭,即使康复也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小陈是温州某服务厂的女工,湖北人。今年才初中毕业,前一阵跟着老乡出来打工,刚刚找到这份工作就出了这样的事。

  而这场悲剧真正是“从天而降”——

  9月10日晚上10点半左右,湖南打工者邓某从冶金厂辞了职,躺在出租房里,房内回荡着感伤的音乐,他越听情绪越低落,挥拳捶向身后的木板墙,这一捶重击把在隔壁睡觉的两人吵醒了。

  “这么晚又放歌,又敲墙壁,你还让不让人家睡觉了?”

  “我敲自己的墙壁,关你们什么事?”

  双方从争吵升级到动手,邓某情急之下操起了菜刀,在砍了对方几刀之后,菜刀被夺走,反倒自己的脸被砍伤。

  激烈的打斗声惊动了邻居,赶来看热闹的人之中,就有小陈。小陈的工友小张当晚也在场,她说:“听见有人在打架,吵得很厉害,小陈拉上我一起去看热闹。看了一会儿,我觉得没意思,叫她走,她不肯,我正打算离开,可刚一转身,就听见一声巨响”。

  小张回过头来,被眼前的场景吓呆了:两个人昏死在地,而被压在下面的正是小陈。

  经过两天的调查,警方证实,三人的纠纷结束后,邓某回到了四楼的宿舍,他照了照镜子,额头上被刀砍了一道大口子,满脸都是血。

  这一照让他万念俱灰,毁了容,工作不好找,还会连累父母,活着有什么意思呢,不如一死了之。

  他跑到六楼准备跳楼,正好被房东撞见,房东劝他先去医院疗伤,还掏出钱给他。他接过钱下了楼,心情稍有平复。

  可当他再次走进房间,看到自己那张恐怖的脸时,又走出房间。这一次,他听到有人上楼的声音,就从四楼和五楼之间的拐角窗户跳了下去,正好砸中了楼下的小陈。

  经过检查,邓某并无大碍,但小陈从此昏迷不醒。

  前天晚上,警方以涉嫌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将邓某刑事拘留。罪名一旦成立,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警说,邓某事后非常后悔,念叨着“该死的人是我”。

都市快报·唐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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