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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新京报 发布日期:2006年05月06日


财政部官员称高校合理收费可申请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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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少峰) 昨天,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苑广睿表示,学校和校长如果确实认为应当收取的合理收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主管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价格部门申请收费立项。

  昨天,中宣部宣教局在人民网举行的“规范教育收费”网上谈活动中,苑广睿表示,财政部正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对高校的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以逐步完善高校收费政策。

  他还表示,如果存在政策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但学校和校长确实认为应当收取的合理收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主管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价格部门申请收费立项。

  此前,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曾表示,我国教育收费政策的制定滞后于教育发展实践。她表示,教育部认为,去年教育部直属的18所高校专项审计出8.68亿元乱收费,但这些资金中MBA、EMBA包括研究生班之类的学习形式的收费,是合理不合法的。她解释称,高校中的MBA、EMBA包括研究生班之类的学习形式收费标准没有来得及规定,因为没有文件所以就是乱收费。

  苑广睿说,对于目前学校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立项应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会同价格部门进行审批,未经审批自行进行收费的,属于“乱收费”行为。



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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