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分站
法律咨询 | 法律新闻 | 法规查询 | 法律百科 | 中国律师 | 法律博客 | 法律网摘 | 法律软件 | 法律黄页 | 司法平台
法律社区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界人物 | 法律周刊 | 法律图书 | 法律图库 | 法律娱乐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新闻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转载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27日

→ 相关资料
反腐”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原江西新建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袁水金受贿被判刑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森林公安被誉为林业守护神,没想到守护神却成了蛀虫。近日,江西新建县法院对非法收受他人钱财的原新建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袁水金及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了审理,其中袁水金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

  江西省上高县林业资源丰富,县内的木材企业多,要把木材运往外地须经过320国道新建县境内。由于无证或超方,上高县某木器厂厂长晏某、木材厂厂长罗某等人均被新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处理过。

  新建县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06年的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原新建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袁水金带领手下民警潘某、邓某、胡某来到上述木材厂等五家单位,接纳了五家木材厂厂长分别送来的总计1.2万元,1.1万元,7200元,2.25万元,2.25万元。收受好处后,新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处理上述上高县木材厂运输车时大开绿灯。

  7月4日,新建县人民法院对袁水金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其中被告人袁水金、邓某、胡某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钱款2.33万元,个人分得8700余元。被告人潘某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钱款3.14万元,个人分得1.23万余元。被告人袁水金、潘某、邓某、胡某一审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两年,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一年。

  江西都市报




下一篇新闻 | 上一篇新闻


您可以下载到本地的WORD编辑器里进行相应修改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免责申明: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立即删除或修正; 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新 闻 查 询
 

栏 目 导 航
 法治前沿
 热点关注  立法动态
 司法动态  各地动态
 社会追踪
 社会经纬  法律评论
 警方提示  域外司法
 职场宝典  反腐报道
 中国律师
 行业动态  律师关注
 律所关注  业界评论
 案例直播
 大案要案  刑案追踪
 行政案件  民事案件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16 s, 5 queries, 130 - Cache, 509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