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分站
法律咨询 | 法律新闻 | 法规查询 | 法律百科 | 中国律师 | 法律博客 | 法律网摘 | 法律软件 | 法律黄页 | 司法平台
法律社区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界人物 | 法律周刊 | 法律图书 | 法律图库 | 法律娱乐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新闻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转载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14日

→ 相关资料
民事”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北京溺亡学生家长堵校门口 挂起横幅索赔30万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6月6日,16岁的初三学生刘某与同学在怀柔九渡河游泳时溺亡。家长认为,刘某游玩与学校1个月中不让他在教室上课有关,学校应对死亡事件负责。学校提出人道补偿10万元,被家长拒绝。

  刘某是怀柔四中的一名体育特长生。其父刘桂生说,6月6日早上,儿子说去学校上学,但当天下午他接到儿子同学电话,儿子在九渡河内游泳溺亡。

  当天下午,刘某的几名亲属赶到现场,并将刘某捞起,刘某已死亡多时。

  刘某是在校外游泳死亡,但刘的家属认为学校有责任。学校在1个月前就禁止刘某到教室上课,除去每天早晚的体育特长训练,刘某无法回教室,长期在外游玩。而刘某被停课,学校并未告知家长。

  刘某的一名同学证实,1个多月前,刘因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倒数,并且比较调皮,班主任让他不要到教室上课,并把他的桌椅搬到教室最前面。

  对于刘某被学校停课,刘父表示他不知情。他称刘某出意外当天,该校初三的学生们正在补课。

  怀柔区教委教育纪工委书记董生荣说,经教委调查,刘某已被怀柔一中作为体育特长生录取,刘某跟部分报考中专的学生一样,只要象征性地参加中考就可以,无升学压力。他称只有刘某一人没有参加文化课学习,但是刘某自己申请的。

  怀柔四中出示了一份家长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刘某请求6月6日至8日在家复习功课。该通知书有刘桂生和刘某的签字。

  刘父称,他没见过这份通知书,签名系伪造。教委的董生荣也告诉记者,从字迹看,刘父签字可能是刘某代笔。

  据了解,此前在怀柔区教委的两次协调下,怀柔四中表示学校并无责任,但出于人道,愿补偿学生家长10万元。不过,该补偿额未被刘家接受。

  据了解,刘家曾表示要索赔30万元。昨天一早,刘某的家人在学校门口挂起横幅,要求学校对刘某的死负责。

  昨天,怀柔四中校长刘宗元表示,家长的行为已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家长如对补偿额不满,他希望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京华时报




下一篇新闻 | 上一篇新闻


您可以下载到本地的WORD编辑器里进行相应修改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免责申明: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立即删除或修正; 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新 闻 查 询
 

栏 目 导 航
 法治前沿
 热点关注  立法动态
 司法动态  各地动态
 社会追踪
 社会经纬  法律评论
 警方提示  域外司法
 职场宝典  反腐报道
 中国律师
 行业动态  律师关注
 律所关注  业界评论
 案例直播
 大案要案  刑案追踪
 行政案件  民事案件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31 s, 5 queries, 96 - Cache, 43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