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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06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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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高山案进入诉讼_中行能否免责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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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高山案刑事部分的审理,案件的脉络将更清晰。但数亿元资金不翼而飞,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这个问题在案件曝光不久,也开始进入法律程序

  涉案十亿多元的中国银行高山案最近相继进入诉讼程序。2005年1月,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爆出巨额存款失窃案,东北高速、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社保局和哈尔滨市旅游局等十几家单位企业存款被窃。案发后,主要当事人原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及其同学世纪绿洲投资公司控制人李东哲皆逃之夭夭,其他涉案人员陆续进入刑事审理,企业也开始了追讨资金的民事诉讼。

  范春学被诉两项罪名辰能曾与世纪东高签订融资合同

  13日在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的是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春学。此前,高山的司机刘静3月8日在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引起媒体关注。

  事实上,刘静并非第一个进入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此前,河松街中行原副行长刘涛、会计陈佳于今年1月,均因渎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但审理时并未告知资金被窃的十几家企业。

  据参加庭审的人员告诉记者,法庭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后,并未当庭宣判。范春学被诉有两个罪名:票据诈骗罪和窝赃罪。两项罪名代理律师均作无罪辩护。

  此前,刘静被诉三项罪名:票据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犯罪。刘静辩称自己只不过是一司机,对于高山的犯罪并不知情,替高山向客户送票、把客户的钱送给高山,也只是“上门服务”的行为。此案宣布休庭后,未有结果,据悉,还有十几人将陆续受审。

  北高速诉中行案将开庭审理其余企业皆被中止

  据悉,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有关人员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在河松街中行核对存款余额时发现资金丢失后,1月11日,东北高速就一纸诉状递到吉林高院,要求河松街中行支付2.9397亿元的存款本金及利息。

  2005年1月17日,吉林高院立案。中行随即以管辖权异议为由,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于2005年6月指定由北京市高院负责审理,北京高院2005年12月底予以立案。目前,此案已经过两次证据交换,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与东北高速诉中行案性质相同,其他企业却均被以先刑后民的名义中止审理。记者今天获悉,相关企业除了黑龙江社保局未起诉外,其余十几家企业有三家被中止审理,其余的法院未立案。

  2005年5月21日,哈尔滨至祥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诉中行存款纠纷案被中止审理;今年1月18日,哈尔滨汇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中行存款纠纷案被中止审理;1月22日,辰能公司诉中行存款纠纷案也被中止审理。案件被中止的理由,都是“该案涉及刑事犯罪,事实有待查清”。

  辰能公司有关负责人今天对记者表示,涉案企业的资金并不太相同,有的进入银行大账,有的没进入。去年12月20日的庭前交换证据时,辰能公司曾向法庭提供了近500页证据,说明这些资金是从别的银行转到中行,随后却被用假印鉴盗走转到了别的假公司。

  据悉,黑龙江社保局的18张对账单都是彩色复印机做的假票据,但社保局之所以未起诉,据称中行承诺过社保的钱一定还,“因为都是老百姓的钱”。

  但其他公司却不能坐等。涉及资金3亿多元的辰能公司是做风险投资的,资金需要连续投入。受此案影响,辰能公司投资的21个企业已有四个企业面临清盘状态;东北高速是上市公司,2005年的年报披露面临很大压力。

  中行能否减免责任成焦点

  案发后,中行对此案的定性是内外勾结的票据诈骗案,并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但“外”到底是哪些企业,是否包括资金被窃企业?据悉,目前所涉及企业无一人因此被采取强制措施。

  辰能公司负责人表示,2005年1月13日辰能公司总经理赵庆斌跳楼自杀,与存款丢失案无关。自东北高速1999年8月上市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张晓光,2005年1月13日被检察院刑事拘留,涉嫌的三个罪名贪污、受贿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也与存款丢失案无关。

  据知情人透露,中行以影响上市为由对民事部分的立案做了大量工作,辰能公司中止审理的裁定没有通过合议庭审理,也没有送达辰能公司。

  中行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据关注此案的法律界人士分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资金是否进入银行以及资金是否按照企业的指令和银行的程序流出是区分责任的关键。两者皆需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按照故意还是过失区分责任,不能笼统断定。但目前尚无证据说明银行和资金被窃的涉案企业有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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