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分站
法律咨询 | 法律新闻 | 法规查询 | 法律百科 | 中国律师 | 法律博客 | 法律网摘 | 法律软件 | 法律黄页 | 司法平台
法律社区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界人物 | 法律周刊 | 法律图书 | 法律图库 | 法律娱乐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新闻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15日

→ 相关资料
挪用资金”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北京海洋馆原总经理挪用资金被判刑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北京海洋馆原总经理危红英犯挪用资金罪一案进行宣判,终审判处被告人危红英有期徒刑9年。

  今年47岁的危红英曾任北京海洋馆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北京海兴实业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香港)百事利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股东。1996年12月,她以海洋馆向境外购买动物的名义从广东省发展银行南海分行贷款530万美元,并私自将此款用于归还由其个人实际掌控的北京海兴实业公司所欠银行的500万美元贷款及利息。

  法院认为,危红英利用职务便利,以北京海洋馆向境外购买动物名义申办的贷款用于归还由其个人实际掌控的北京海兴实业公司的贷款,其行为符合法律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虽然北京海兴实业公司与北京海洋馆存在大量的资金往来关系,而且曾先后向北京海洋馆提供借款,但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北京海洋馆的财务账面上未显示这笔530万美元的贷款已经实际用于偿还向北京海兴实业公司的借款。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危红英身为北京海洋馆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挪用北京海洋馆的资金用于偿还其个人掌控的北京海兴实业公司的贷款,侵犯了北京海洋馆的财产权利,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且挪用数额巨大。据此,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了上述终审判决。北京海洋馆前总经理挪用530万美元 终审判9年北京海洋馆前老总假公济私贷巨款补漏洞被判刑。


下一篇新闻 | 上一篇新闻


您可以下载到本地的WORD编辑器里进行相应修改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免责申明: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立即删除或修正; 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新 闻 查 询
 

栏 目 导 航
 法治前沿
 热点关注  立法动态
 司法动态  各地动态
 社会追踪
 社会经纬  法律评论
 警方提示  域外司法
 职场宝典  反腐报道
 中国律师
 行业动态  律师关注
 律所关注  业界评论
 案例直播
 大案要案  刑案追踪
 行政案件  民事案件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47 s, 5 queries, 100 - Cache, 97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