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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中新社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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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长:要改进经济适用房制度 主供低收入家庭”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建设部长:要改进经济适用房制度 主供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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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阮煜琳)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十三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改进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主要供应低收入家庭,完善购房人退出机制。

  据不完全统计,二00一年至二00五年,全国经济适用住房累计竣工面积约十亿平方米以上,解决了约一千二百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政府建经济适用房的初衷是解决中低阶层住房问题。但由于经济适用房不“经济”、购房人资质审查不严等问题层出不穷,使推行了近十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不断遭专家质疑。

  汪光焘说,一些地区对经适用住房管理不到位,供应对象、面积标准不明确,审查不严格。要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使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低收入家庭。

  业内人士认为,经济适用房问题的焦点主要在于产权归属,以及审核、退出机制问题。去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曾提出,拟探索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内循环”的流转模式,即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将由政府回购。

  专家认为,未来经济适用房若采取“政府回购”的流转模式,将更加切实的发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的作用,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从根本上避免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及投资炒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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