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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海洋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科字690号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各有关涉海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加 ...
2010-11-10 00:00 |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环境行政复议办法》已经2008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二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2月27日发布的《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同时废止。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2008-12-30 00:00 |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8〕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和发展改革委,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自2006年6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不断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调
2008-9-4 00:00 |
环境保护部关于预防与处置跨省界水污染纠纷的指导意见
环发〔2008〕64号关于预防与处置跨省界水污染纠纷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近年来,跨省界水污染纠纷不断增加,逐渐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国务院领导要求在跨省界重点河流、湖泊、海域建立跨省际联防治污机制,互通情况、相互监督,注重日
2008-7-7 00:00 |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8〕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当前,全国污染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国务院颁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
2008-7-1 00:00 |
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和第74条“应缴纳排污费数额”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发〔2008〕52号关于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和第74条“应缴纳排污费数额”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2008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第74条分别规
2008-6-13 00:00 |
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
环境保护部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17号关于发布《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的公告为指导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建设,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我部制定了《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现发布施行。附件: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b
2008-5-30 00:00 |
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16号关于发布《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的公告为指导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我部制定了《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现发布施行。附件: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2008-5-30 00:00 |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15号关于发布《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的公告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短期内产生了大量的废墟及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为指导灾区依法、有序、快速清理废墟和废物,我部制定了《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现发布施行,供灾区开展清理废墟和废物工作时参考。
2008-5-23 00:00 |
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7号《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2月25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四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2008-1-25 00:00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1号《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于2007年7月6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二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二○○七年十月八日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
2007-10-8 00:00 |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于2007年9月7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三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周生贤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2007-9-27 00:00 |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全国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环发〔2007〕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总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加强全国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提出如
2007-5-25 00:00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复议文书处理办法》的通知
环办〔2007〕55号总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为加强总局行政复议文书管理,提高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处理效率和质量,我局制定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复议文书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遵照执行。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复议文书处理办法二○○七年五月十八日附件:b
2007-5-18 00:00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环发〔2007〕78号一、为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依法惩罚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防止以罚代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称环境犯罪案件,主要是指涉及以下罪名的案件:(一)走私废物罪(
2007-5-17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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