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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4年03月19日
【实施日期】: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法规类型】:行政法规
→ 相关资料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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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2004年3月19日
高检发纪字[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更好地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进一步落实{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建设、自身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现就健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市的基层检察院和编制在60人以上的基层检察院,应商当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在30人以上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基层检察院,应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0人以下的应明确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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