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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题】: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方式的通知
【颁布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批准日期】:2006年10月09日
【发布日期】:2006年10月09日
【实施日期】:2006年10月09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法规类型】: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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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自2006年10月16日起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3.4条所述的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方式。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技术实施及投资者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〇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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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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