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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实施意见”的意见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批准日期】:2006年09月22日
【发布日期】:2006年09月22日
【实施日期】:2006年09月22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法规类型】: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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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
地方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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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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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农牧法发[2006]127号
各盟市农牧业(农机、渔业、农管、产业化)局、办,厅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6]6号),把中央、自治区的重要决策落到实处,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1)整体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是农牧业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农牧业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6]6号),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的贯彻意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牧业、城市支持农村牧区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三化”互动战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发展现代农牧业的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思路,找准位置,选好切入点和突破口,紧紧把握“发展、提高、建设、培育”四个关键环节,强化措施,扎实稳步地开展工作。
(2)工作重点。农牧业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提高农牧业机械装备水平,发展循环农牧业和高效特色农牧业。以调整农牧业结构为主线,加快推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提升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能力,结合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实际,大力实施“特色、绿色、生态”农牧业发展战略,实现农畜产品增产、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三增”目标,努力使全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
(3)调整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突出提高“三个”比重。坚持不放松粮食生产,大力发展畜牧业,积极发展特色农牧业,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以构建农牧业区域特色优势和产品优势为基础,以发展农牧业产业化为措施,以提高畜牧业在第一产业中的比重特别是提高农区畜牧业的比重、提高优质高产高效作物的种植比重、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比重为重点,深化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优化农牧业内部结构,促进农牧业产业升级,推动农牧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到2010年,全区畜牧业产值占第一产业的比重达到55%,主要农作物中优质高产高效品种的种植比重达到65%,全区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
(4)加快现代畜牧业的发展。以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经营为目标,以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建立完整的畜禽良种、饲草料、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产业体系为重点,以提高牲畜质量、提高个体产出为手段做大做强一大批优势畜产品产业带和产业区。草原畜牧业要在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强化人工草地、高产饲草料基地和棚圈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能力。推行划区轮牧、季节性休牧、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转变生产经营方式,逐步由季节性出栏、靠天养畜向四季均衡出栏、以建设求发展的经营模式转变。农区畜牧业要以集约化、规模化养殖为重点,加强农副产品饲用开发,推广青贮养畜和秸杆过腹还田,以现代养殖为先导,推进标准化饲养、集约化经营,实现较快发展,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主导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到2010年全区肉、乳、毛绒、禽蛋等畜产品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500万吨、10万吨和50万吨。农区、半农半牧区肉、奶、蛋等主要畜产品产量占全区总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70%、90%、80%以上。牧区每头过冬畜有高产打草场或配套草库伦1.5亩以上,棚圈化程度达到95%(暖棚占40%以上)。农区秸杆加工转化利用率不低于70%,养殖户达到户均1个标准化青贮窖。
(5)努力提升种植业水平。按照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节本增效的要求,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继续优化种植业结构,优先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优质玉米、高油大豆、强中筋小麦、专用马铃薯等优质专用作物生产,推广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稳步扩大设施农业面积,增加优质饲草种植面积,抓好蔬菜、瓜果、中药材、杂粮杂豆、花卉等具有较强区域优势和竞争力的特色种植业发展。突出提高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作物在种植业中的比重,有效提升种植业的综合效益。确保2010年全区基本农田稳定在900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50亿斤,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作物品种的种植比重提高到65%。将病虫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和损失下降到5%以内。推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强化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和沃土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
(6)强化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推进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突出抓好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加工程度深、产业链条长、增值水平高、出口能力强、符合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和加工业。从我区农畜产品的资源禀赋出发,大力发展乳、肉、绒、玉米等产品的精深加工,提高加工档次,增加花色品种,形成品牌优势,实现加工增值。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储藏、保鲜和运销,提高农畜产品生产经营效益。到2010年,全区牛奶加工率达到90%,肉类综合加工率达到85%,粮食综合加工转化率达到70%,油料综合加工率达到83%,马铃薯加工转化率达到25%,蔬菜瓜果加工转化率达到23.5%。
三、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推进农牧业产业化
(7)切实转变农牧业增长方式。以农牧业现代化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产业化生产经营为手段,优化生产经营机制和服务机制,优化生产方式,走产业集约、技术集约、资源合理利用,经济环境资源和谐共赢的发展道路,推进农村牧区经济转型,实现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8)发展循环农牧业。推进低消耗、高效率的农牧业生产,以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中心,以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测土施肥、节水灌溉等措施为重点,大力推广应用节约型耕作、播种、施肥、施药、灌溉与旱作农业、集约生态种植养殖、沼气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节能等技术,促进农牧业循环经济发展。
(9)大力发展农牧业产业化。把农牧业产业化作为发展现代农牧业的主攻方向,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坚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通过市场引导、政策扶持和项目带动,整合资源、资金、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开展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与联合,扩张规模,形成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立足大宗、主要农畜产品产地和集散地,发展一批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搞活农畜产品市场流通。实施品牌战略,创立一批在市场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到2010年,全区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和增加值平均增加30%,分别达到2000亿元和600亿元。并且在原有的13个驰名商标品牌的基础上培育更多的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
(10)加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紧紧围绕我区乳、肉、绒、粮油、马铃薯、饲料饲草六大主导产业,积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不断提升基地生产规模,做大做强一批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和产业区,形成区域优势和地域优势,有效保证龙头企业对原料的需求。重点是巩固和提高中东部肉牛优势产区,中西部牛奶、羊绒优势产区,中东部肉羊优势产区,东部家禽优势产区,西辽河流域优质玉米优势产区,大兴安岭岭东南优质大豆优势产区,阴山北麓优质马铃薯优势产区,河套、土默川平原优质小麦优势产区等。
(11)大力发展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引导不参与,支持不干预,服务不包办”的原则,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对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不断完善组织制度、利益联结机制和运作模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户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合作共赢的关系,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到2010年,力争使农牧业各主导产业和各优势农畜产品都建立起各具特色的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使60%的农牧户进入产业化经营领域,农牧民人均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的收入占同期农牧民人均收入的46%。
四、强化基础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牧民培训
(12)加强农牧业基础建设。大力推进牧区草原改良、人工草地、围栏、棚圈、饲草料加工、动物防疫、鼠虫害防治等基础建设;扩大农区农田水利、水土流失治理、土壤改良、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大力推进农牧业机械化,提高关键生产环节、重点作物、农畜产品集中产区的机械化装配水平、专业化水平和作业水平,不断提高和改善农牧业的生产条件,增强农牧业的发展后劲,推进农牧业现代化进程。确保2010年农田、饲草料基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5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150万亩,三化草原治理面积达到1.5亿亩,农牧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以上。
(13)加强以草原为重点的农牧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强化生态保护,切实落实“五个严格”,即对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工程迁出区和封育区、严重沙化退化和生态脆弱区、农区严格实行禁牧,对草原牧区严格实行草畜平衡制度,全面推行禁牧休牧轮牧。充分利用国家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基本草牧场保护和建设等项目,加快以草原为重点的农牧业生态保护和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建设成果。严厉打击乱开、乱垦、乱挖、乱占、乱伐等破坏草原、农田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好农牧业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到2010年,草原建设总规模、划区轮牧面积分别达到1亿亩以上、禁牧休牧面积达到7亿亩,实现农牧业生态明显好转。
(14)推进农牧业信息化建设。以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牧业,拓宽农畜产品市场流通渠道。加快“金农工程”建设,形成上下贯通、直达乡村的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和网络,加强农牧业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农牧业各专业、各地区的网站群。强化农牧业综合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和交流。建立健全农牧业市场信息服务系统、农牧业科技推广信息服务系统、农牧业宏观调控辅助决策系统、农牧业政务管理服务系统和农村牧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15)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开发。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村牧区水、电、路、迅等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安全,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农村牧区苏木乡镇及有条件的嘎查村基本通油(水泥)路,能上网。大力开发农村牧区清洁能源,发展以生物质资源开发为主的农村牧区新能源、新材料和清洁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农村牧区家园清洁、水源清洁和田园清洁的生态家园。结合改圈、改厕、改灶等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加快推进沼气建设步伐,到2010年,全区沼气池保有量达到40万户,占适宜建池户数的12%。在农区大力推广“四位一体”(沼气池、猪圈、厕所、日光温室)能源生态模式;在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在牧区与草库伦建设结合,积极推广“两池(沼气池、青贮池)两灶(太阳灶、省柴节煤灶)两棚(暖圈棚、蔬菜大棚)”模式。
(16)加强科技推广与服务。加强种养业良种体系、农牧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牧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农牧业的科技含量,提高自主攻关和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入户,完善技术指导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到场、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牧业科技推广机制。加快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引进、组装配套与推广,实施种养业良种工程,以良种繁育、测土配方平衡施肥、节水灌溉、模式化种养、人工授精、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治为重点,扩大农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的实施范围,增强辐射示范、带动能力。2010年,农作物的良种率稳定在95%以上。奶牛、细毛羊、绒山羊、肉羊种畜特级、一级比重达到90%以上,肉牛达到60%以上。水产养殖良种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5个百分点。
(17)加强农牧民培训。构建政府项目引导、主管部门统筹、培训机构实施、农牧民自主参与的新型农牧民培训机制。实施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大绿色证书培训和农牧民学历教育力度,加强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农牧业科学知识普及,提高农牧民生产经营技能,促进科学种田、养畜,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扩大农村牧区“阳光工程”的实施规模,提高农牧民培训的补助标准,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牧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全区每年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10~15万人次,到2010年引导农牧民非农非牧就业达到100万人。
五、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标准化生产
(18)大力发展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的理念推进农牧业生产源头洁净化、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化,保证食品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以控制蔬菜、瓜果以及水产品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和抗生素污染、畜禽饲养过程中药物滥用和畜禽产品药物残留超标及动物疫病等问题为切入点,围绕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强化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积极推进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加强饲料、肥料、农药等为重点的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确保农牧业生产资料供给安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食品安全和农牧业生态安全,推进“绿色农牧业”和“生态农牧业”发展。2010年基本实现食用农畜产品无公害化,保证农畜产品安全消费;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鲜活农畜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盟市所在地城市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鲜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9)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以强化基层防疫工作为重点,在苏木乡镇普遍设置畜牧兽医站、在嘎查村设置防疫员,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五号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建立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严格“二个强化”(强化疫情报告、强化监督管理)、“五个强制”(强制免疫、强制检疫、强制消毒、强制封锁、强制扑杀),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免疫质量和效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兽药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确保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20)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根据农业部制定的“无公害农畜产品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和“有机食品产品标准”,配套完善我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不断健全和完善农牧业生产标准体系,并尽快组织实施。建设一大批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基地,推进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抓好投入品的标准化,产中抓好农牧渔机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的标准化,产后抓好加工、分级、包装、储运、贸易的标准化。
六、强化基层组织和制度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21)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土地、草牧场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对被征地农牧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健全对被征地农牧民的社会保障。清理核实嘎查村债务,妥善处理历年农牧业税尾欠。深化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逐步剥离农牧场办社会的职能,转变经营机制,大力推进农垦产业化、集团化和股份化,充分发挥农垦企业在现代农牧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
(22)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配合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加强嘎查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不断规范嘎查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将农牧业普法、执法、监督工作向农村牧区延伸,积极推进农牧业综合执法,扎实开展农村牧区“五五”普法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发展农村牧区文化事业,丰富农牧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农村牧区金融体制改革,做好农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促进苏木乡镇机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体制和旗县苏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农村牧区公共卫生和合作医疗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和推动农村牧区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23)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护农惠农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反哺”机制,健全对农牧民直补机制,切实落实好对农牧民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退牧补贴等政策。强化重大农牧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政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和规模。促进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完善和落实,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落实化肥、燃油等生产资料的直接补贴制度,完善对农牧业和农牧民的支持保护体系。落实减轻农牧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农牧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侵害农牧民利益的行为。
七、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
(24)加强对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的领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按照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办事,充分考虑各地的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牧民的承受能力,十分珍惜土地、草牧场,不急于求成,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始终把发展生产作为着力点,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着眼点,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切入点,把农牧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作为落脚点,强化产业富村(嘎查)、科技兴村(嘎查)、生态建村(嘎查)、人才强村(嘎查)四个重点,加快建立“盟市厅局共建、主抓靠旗县、行动在村(嘎查)、实惠到户”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规划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抓好自治区100个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嘎查村和农业部3个省部共建新农村建设试点嘎查村。科学编制试点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全力搞好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培育一批做得实、学得了、推得开的典型,为不同资源条件、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提供典型示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25)积极开展为农牧民办实事活动。把解决农牧业、农村牧区、农牧民实际问题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切入点,全力抓好自治区农牧业厅2006年为全区农牧民办的10件实事:一是为30万户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二是示范推广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1000万亩;三是开展百万优质奶牛增产技术推广;四是为33个牧业旗县农牧户实行草畜平衡提供技术服务;五是扶持8个重点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六是培育1万个农牧民科技示范户;七是建设143个可再生能源沼气嘎查村;八是在20个旗县开展“三电合一”信息传递服务;九是培育1000个农机大户;十是在20个旗县开展送水产良种下乡活动。要抽调骨干人员,组成精干队伍,周密安排部署,建立考核考评机制,自治区、盟市农牧业部门协同工作,切实抓好10件实事的落实,并取得农牧民满意的实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0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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