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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04-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债券(第二期)投资人可转换选择权债券转换公告
【颁布单位】: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06年09月12日
【发布日期】:2006年09月12日
【实施日期】:2006年09月12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法规类型】:部门规章
→ 相关资料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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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4-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债券第2期发行公告》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调换与合并业务操作流程》,现将该债券本次转换事宜公告如下:

  换出债券名称
 04建行02
 债券代码
 040703
 
换入债券名称
 04建行020
 债券代码
 0407030
 
债券转换比例
 1:1
 
债券转换数量
 最低为1000万元面值或其整数倍
 
债券转换申请受理期限
 2006年9月15日至2006年9月21日
 
债券转换操作日
 2006年9月22日
 
  请需要转换该债券的结算成员在本公告规定的债券转换申请受理期限内以传真加密方式提交“债券调换申请书”(格式见中国债券信息网—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交易结算—《债券调换与合并业务操作流程》附件二)。
  如撤销转换申请,请在2006年9月21日日终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恕不办理。
  根据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债券转换之后,0407030为附息浮动利率债券,债券要素如下:
  起息日:2006年9月22日
  到期日:2014年9月22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9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票面利率:基准利率加基本利差。基准利率为浮动利率债券第一个计息年度起息日(即2006年9月22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按年浮动;基本利差为1.80%。
  发行人可赎回条款:发行人在2009年9月22日有权选择按面值提前赎回全部或部分该债券。如发行人行使赎回,则该债券赎回部分自2009年9月22日停止计息并兑付本息。如发行人不行使赎回,其后五年的基本利差在前三券转换业务成功进行,请结算成员注意避免转换期内债券处于回购期。
  中央结算公司受理“债券调换申请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08325 88086295   传真:010-88086356 88087896   联系人: 周燕 张婷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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