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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题】:北京市公证收费标准
【颁布单位】:搜可
【批准日期】:2006年08月15日
【发布日期】:2006年08月15日
【实施日期】:2006年08月15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法规类型】: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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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司法局文件京价 ( 收 ) 字[ 1999 ]第 039 号 )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亲属关系、未受 ( 受过 ) 刑事处分等  80 元 / 件

  证明文书副本、节本、译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法律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  80 元 / 件

  声明书、委托书  200 元 / 件

  非财产性民事协议:赡养、抚养、变更抚养权、寄养、监护、解除收养关系等  200 元 / 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家庭财产分割、遗产分割、民间借贷、还款协议、婚前夫妻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  400 元 / 件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收益额的 2% ,最低 200 元
 
  遗嘱类公证  遗嘱 400 元 / 件

  保管遗嘱 10 元 / 件 / 月

  清点遗产 450 元 / 件

  保管遗产 协商收费

  确认遗嘱效力 500 元 / 件
 
  收养  生父母共同送养 500 元 / 件

  生父母单方送养 800 元 / 件

  其他监护人送养 1000 元 / 件

  事实收养 1000 元 / 件

  法人证明:资格、资信、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文件等  500 元 / 件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 比例
  50 万元以下 0.3%
  50-500 万元 0.25%
  500-1000 万元 0.2%
  1000-2000 万元 0.15%
  2000-5000 万元 0.1%
  5000-10000 万元 0.05%
  10000 万元以上 0.01%
  分段计算后累计,最低 200 元。
 
 
  其它经济合同  标的 比例
  2 万元以下 1%
  2-5 万元 0.8%
  5-10 万元 0.6%
  10-50 万元 0.5%
  50-100 万元 0.4%
  100-200 万元 0.3%
  200-300 万元 0.2%
  300-400 万元 0.1%
  400 万元以上 0.05%
 
  证据保全  证人证言、书证 200 元 / 件
  声像资料、电脑软件 800 元 / 件
  不动产 1000 元 / 件
  其它物证 400 元 / 件
  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 1000 元 / 件
  票据拒绝  400 元 / 件
  不可抗力事件  400 元 / 件
  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500 元 / 件
  提存公证  标的额的 0.3% ,最低 100 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债务总额的 0.3%
  证明财产清点、清算、评估、估损  公民个人 450 元 / 件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500 元 / 件
 
  公证监督  拍卖 2500 元 / 件
  招、投标 2500 元 / 件
  评奖、开奖 2500 元 / 件
  商品抽样检测 900 元 / 件
  其它 1800 元 / 件
  保管文书  10 元 / 件 / 月
  公证抵押登记  400 元 / 件
  证明行政性合同、协议:如计划生育协议、宅基地使用协议  30 元 / 件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代办费  400 元 / 件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代办费  100 元 / 件
  代拟法律文书  民事类 100-180 元 / 件
  经济类 500-900 元 / 件
  修改法律文书  民事类 50-100 元 / 件
  经济类 200-500 元 / 件
  公证书副本  20 元 / 件
  公证卷宗查档  50 元 / 卷 / 次

  常年公证法律顾问、对大宗复杂的法律事务提供综合性公  证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商收费

  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的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调查费等应由申请人支付  实报实销或定额报销


  ——注: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应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 10 元,已审查的,该事项公证费的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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