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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题】:关于征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意见的函
【颁布单位】:未知
【批准日期】:2006年07月06日
【发布日期】:2006年07月06日
【实施日期】:2006年07月06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法规类型】:未设置
→ 相关资料  效力级别:意见稿
立法草案”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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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高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起草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本导则将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行业标准颁布实施。

  现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于2006年7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返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

  联系人:张 明,电话:01064463924;

  Email:zm@chinasafety.gov.cn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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