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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华仁--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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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华仁
所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详细介绍 性别  先生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中国政法大学(邮编:100000  查询
职  务教授  
专业领域 刑法
学说国别中国
个人简介 1934年11月25日生于山西盂县,汉族,出身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自幼上学,在山西省阳泉市和祁县读完初、高中,
1957年以优异成绩考入原北京政法学院(现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读本科,1961年毕业。
学生时代,梁华仁思想进步,高中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后,梁华仁留校从事刑法学教学工作。至1972年,由于文化大革命,政法学院被解散,梁华仁调到北京医学院(后更名为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任政治课教员,兼职政工。直到1979年3月,原北京政法学院复办,梁华仁回到阔别近八年的母校,继续从事他所衷爱的教学、科研工作至今。
在教学、科研生涯中,梁华仁先后担任诸多校内外职务,包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校学位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副总干事(副会长),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市检察学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教授。
担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顾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法律与社会》杂志顾问、法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等职务。
曾多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刑事法律规范草案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司法解释(草稿)和疑难案例讨论。
发表文章
相关著作 《刑法分论》(主编,中国政法大学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刑法教程》(独著,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刑法学》(参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职务犯罪概论》(第一副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1年版)
相关译著
学术成果
学术观点 1、认为应当将“反革命罪”易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2、回扣可以视情况分别认定为受贿或者行贿
3、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以“非物质性利益”进行贿赂的不构成犯罪
4、控制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应当实行综合治理,对控制体系的效果要正确评估,不能夸大期望值,控制方略要不同于对付一般犯罪的思路和模式
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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