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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建初--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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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建初
所属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详细介绍 性别  先生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最高人民检察院(邮编:100726  查询
职  务教授  副检察长  二级大检察官  
专业领域 经济法
学说国别中国
个人简介 山东省乳山市人,1953年8月22日出生于河南省开封市。
小学临届毕业时,开始“文化大革命”,父母及家庭遭受文革冲击。
1970年12月初中毕业下乡做知青。
1971年-1976年12月在原郑州铝厂基建工程处当一名混凝土工人,知青和工人的经历使自己深知生活的艰辛,激发了从未熄灭的求知的激情。
1977-1978年在郑州师范政教系为工农兵学员。
1979-1985年先后在郑州原三十中学和郑州警校任教师。
1985-1988年蒙恩师吴文翰录取在兰州大学法律系攻读民商法方向硕士研究生。
1988年在吉林大学通过答辩,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1988年,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任教。
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发表文章
相关著作 《票据法》
《票据原理与票据法比较 》
相关译著
学术成果
学术观点 1、19世纪的法国民法典和20世纪的德国民法典及其精神不应该是中国民法的楷模。民法在解构。
2、商法可能是民法与经济法发展之间的中间环节。
3、经济法是一个正在发展,尚未最终形成的部门法、当前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应是原理化,而非语义辩析式。
研究项目 国家教委“七·五”现划重点课题《国有企业“二权分离”改革研究》
中华社科基金项目“八·五”现划课题《我国环境和资源利用中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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