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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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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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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爱军
所属单位
:
山西农业大学
详细介绍
性别
:
先生
电子邮件
:
通讯地址
:
山西农业大学(邮编:30000
查询
)
职 务
:
教研室主任
硕士生导师
专业领域
:
公司法
学说国别
:
中国
个人简介
:
汉族,37岁,中共党员,山西昔阳人。
1987年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2002年5月在山西农业大学任教,1992年起任山西农业大学社科部法学教研室主任,1997年6月晋升副教授,2002年6月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5月调太原重型机械学院法学系任教。2003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山西正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西经济法研究会会员。担任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华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校园违法犯罪与预防》,参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
●《涉农法律新论》25万4千字,第一主编,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出版
◆教材:
●《法律基础》16万3千字,主编,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出版
●《法律基础》(经济法部分)参编,群众出版社出版
●《法律基础》(环境保护法部分)参编,群众出版社出版
●《法律基础》(律师与公证制度部分)参编,群众出版社出版
◆论文:
●价格行政执法中的国家赔偿问题《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
●法律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山西农业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
●论我国企业破产立法的社会基础,《当代法学》1996年第5期
●把握大学生心理特征,预防和减少犯罪,《法学天地》1996年第6期
● 正确认定牟取暴利,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政府法制》1997年第5期
●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农业高教研究》1989年第2期
●《制定新破产法的经济基础和法律依据》《企业家信息》1996年第61期
. ●企业破产立法的社会条件:劳动力个人所有制《企业家信息》1996年第62期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依法治农《河北法学》1996年第5期
●转变对农业的调控方式,构建我国的农业法律体系《山西高校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7期
●引入诊所式法律教学,促进法学实践教育课程的改革《高等教育研究》2003年第1期
已获鉴定课题:《校园违法犯罪与预防》,山西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课题,获山西省2001?2002年度优秀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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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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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违法犯罪与预防》,参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
《涉农法律新论》25万4千字,第一主编,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出版
相关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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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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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违法犯罪与预防》,山西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课题,获山西省2001-2002年度优秀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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