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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志红--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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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志红
所属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详细介绍 性别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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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邮编:200000  查询
职  务副院长  教授  硕士生导师  
专业领域 经济法
学说国别中国
个人简介 1955年7月出生,河北省人,中共党员。1982年7月毕业于天津师范学院政治教育系,获经济学士学位。
现为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经济法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1984年开始从事经济法学教学,1985年在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进修学习。1988年在人民大学法学院进修经济法基础理论。1993年----1994年在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进修学习国际经济法学。
长期从事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在1994第10期《法学》发表《建立我国的经济诉讼制度》一文;1999年9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其与阮大强老师合作的学术专著《新型诉讼-----经济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
其他主要学术成果还有:《我国检察机关应当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从“微软”案看美国反垄断诉讼的特点》、《综述程序法的独立价值》、《公益诉讼制度,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新途径----从重庆綦江“彩虹桥”倒塌案说开去》、《经济法应当有自己特殊的诉讼制度》、《论经济法律关系及其保护》;《论国有企业“留用资金”的所有权归属》;《完善国有资产的法律保护方法》等论文,刊于《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天津师大学报》、《天津社会科学》、《法学杂志》、《中国律师》、《国有资产研究》等杂志。
发表文章
相关著作 《新型诉讼----经济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等
相关译著
学术成果
学术观点
研究项目 天津市“95”社科项目《建立中国的经济诉讼制度》
国家教委项目:《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问题研究丛书》的子项目《中国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调控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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