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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少谋--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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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少谋
所属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详细介绍 性别  先生
电子邮件d5083@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西北政法大学(邮编:710063  查询
职  务教研室主任  教授  硕士生导师  
专业领域 民事诉讼法
学说国别中国
个人简介 陕西武功人,1961年10月生,
1979年考入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
1983年毕业后留校先后从事辅导员、教务管理和专职律师工作,
1993年改“邪”归正,
现在西北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从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中国律师制度与实务两门课的教学工作。
曾任西北政法学院律师公证教研室副主任,被聘为陕西法智(原第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西安三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西安精英法律服务所首席顾问、西安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律师研究所特邀研究员、西北政法学院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发表文章
相关著作 《法律常识》参编。
《人权100问》 参编
《中国律师学》 副主编
《澳门法律研究》 副主编
相关译著
学术成果
学术观点 1、确定合同履行地应以约定履行地为准,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应以约定履行地确定管辖。
2、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应排斥另行诉讼的法定效果。
3、撤诉后诉讼时效不重新起算
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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