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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味秋--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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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味秋
所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详细介绍 性别  先生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中国政法大学(邮编:102249  查询
职  务教授  
专业领域 刑事诉讼法
学说国别中国
个人简介 祖籍江西省新建县,1931年9月2日出生于安徽省安庆市。幼年生活在安徽安庆2年,江苏镇江4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全家辗转到了四川。
1944年考入重庆市南开中学,一直学习了6年,于1950年毕业。同年夏,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政治系国际组学习。1951年秋至1952年夏,参加北京四大学(北大、清华、燕京、辅仁)土地改革工作团赴广西柳州地区进行土地改革,为期一年,土改工作结束时被评为乙等功。
1952年秋,随全国大专学校的院系调整,并入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夏,在北京政法学院毕业。毕业后留校,先后在宣传部、青年团和校刊编辑室工作,于195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3年至1964年春,下放到海淀区东升人民公社锻练,以及参加该公社的“四清”。1964年至1965年夏,去广西桂林地区兴安县参加农村“四清”。1965年至1966年仍在校刊编辑室工作,并被任命为校刊编辑室主任。
1966年6月,开始了“文化大革命”。1971年北京政法学院被撤销解散,随学校到安徽省濉溪县五铺“五七”干校学习和参加劳动锻炼。1972年初,干校解散,被就地分配到安徽屯溪徽州地委农业办公室工作。两个月以后,便调往河北师范学院学报编辑室工作。
1979年调回北京政法学院(后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分配到刑事诉讼法教研室任教。给本科生开设中国法院组织法和检察院组织法。
1981—1982学年,开始给复校后的首届硕士生讲授西方刑诉并参与指导研究生。
1984年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进修和研究美国刑事诉讼和比较刑诉。
在职称上,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从1985年1月至1989年1月,还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副主任、主任;还给硕士生讲授过专业外语和博士生的外国刑诉,在校外还讲授过比较司法制度和外国律师制度。指导硕士生11名。1997年办理退休手续后,直到2000—2001学年,还分别应聘给我校刑诉博士生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诉硕士生讲授外国刑诉课程。复校以来,参加了15本专著的撰写,发表了50余篇文章、译文和随笔。
发表文章
相关著作 《西方国家刑事诉讼法概论》
《外国刑事诉讼法学》
《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参考资料》
相关译著
学术成果   1986年,经司法部和外交部的推荐,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春季常委会上,以最高票当选为联合国犯罪预防和控制委员会 ( 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On Crim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 委员,任期自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满,又连任一届,至1992年该委员会结束其任务止。在此期间,于1987年5月应伊斯兰会议组织的邀请,参加了在日内瓦举办的“当今世界恐怖主义现象”的国际讨论会,在会上用英语宣读了”Considerations On Terrorism”(《关于恐怖主义的若干思考》)的论文。同年11月,参加了在奥地利巴登召开的“联合国与执法”的国际专家会议,并担任会议副主席。1988年8月赴奥地利维也纳参加了联合国犯罪预防和控制委员会第10届会议。1988年10月作为中国代表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待遇及公众参与国际讨论会”,并宣读了《北京规则与青少年犯罪的早期预防》的论文。1989年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在泰国曼谷召开的亚太地区筹备会议。1990年2月去维也纳参加联合国犯罪预防和控制委员会第11届会议。同年8月,作为中国代表团顾问赴古巴哈瓦那参加第8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1991年,赴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参加预防跨国犯罪特设专家组会议。1992年4月至5月,随中国代表团去维也纳参加联合国首届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委员会会议,会后赴罗马尼亚访问。
学术观点
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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