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
法律新闻
|
法律周刊
|
法律百科
|
法规查询
|
法律论文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律图书
| 法学院
社区
|
法律论坛
|
高校论坛
|
法律咨询
|
法律网摘
|
法律图库
|
法律博客
|
法律娱乐
|
司法考试
| 法学会
综合
|
法界人物
|
中国律师
|
法律黄页
|
法律软件
|
诉讼工具
|
法规解读
|
法律导航
| 律师助手 | 同学录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经典案例大全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审判名称】:
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诉济南市大观园商场天丰园饭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行为人将他人已经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用作其商品名称使用,是否构成侵权?
【受理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例案由】:
商标合同纠纷
【裁判类型】:
民事判决书
【审判程序】:
二审
【裁判时间】:
【裁判字号】:
【公 布 号】:
【案例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第二期(总第136期)
浏览本书全文
【法 律 点】:
1、行为人将他人已经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用作其商品名称使用,是否构成侵权? 2、在先权利人能否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突出使用,且用于广泛宣传?
【案情摘要】:
原告注册了“狗不理”文字商标,后来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在宣传牌匾、墙体广告使用“狗不理”三字进行宣传,被诉至法院。法院判被告停止侵权,但基于保护在先权利,被告在原有的范围内,可以将“狗不理”作为菜名使用。
→ 相关资料
主题分类:
民事
-
“
商标专用权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诉济南市大观园商场天丰园饭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行为人将他人已经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用作其商品名称使用,是否构成侵权?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请您
注册
成
好律师网会员
后,免费浏览全文!
您好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如您是我们注册用户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查询您所需要的信息;
如您在本页登陆没有反应,您可以先进行
登陆页面
先登陆本站;
如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请在论坛里提问,
进入论坛
。
以下是正文预览
山 东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原告: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
法定代表人:张彦森,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济南市大观园商场天丰园饭店,住所地:济南市经四路纬二路大观园商场内。
法定代表人:方祖德,该公司经理。
原告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狗不理集团公司)因与被告济南市大观园商场天丰园饭店(以下简称天丰园饭店)发生侵犯商标权纠纷,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狗不理集团公司诉称:狗不理集团公司于1994年10月7日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769005号“狗不理”牌注册商标证,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2类。后经批准,该商标续展10年。1999年12月29日,“狗不理”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6年4月,原告发现被告天丰园饭店长期以来冒用“狗不理”名义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将原告的“狗不理”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号使用,在其经营场所外部正面墙体和楼道、楼梯内、店内价格单、宣传名片上突出使用“狗不理”服务标识。被告的前述行为构成了对原告商标权的侵害。为此,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2.被告就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全国性报纸上进行公开道歉、消除影响;3.被告赔偿因侵权行为而给原告造成的经…………
上一篇案例
|
下一篇案例
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诉济南市大观园商场天丰园饭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免责申明:
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
来信告诉我们
; 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
积极投稿
,谢谢。
特别注意:
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
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
→
关闭窗口
→
返回顶端
案 例 查 询
案例大全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法律法规
新闻搜索
法律博客
法律网摘
法律娱乐
法律社区
案例导航链接
推荐案例
热门案例
免费案例
审判参考
案例中心
公报案例
栏 目 导 航
民商经济
刑事案例
行政案例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技术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不正当竞争纠纷
适用特别程序案件
国际海商
专题案例
关于我们
-
与我在线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友情联接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评价本站
声明
: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31
s,
5
queries,
135
- Cache,
274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