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法律周刊  |  法律百科  |  法规查询  |  法律论文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律图书  |  法律软件  |  司法考试
分站  |  法律咨询  |  法律网摘  |  法律图库  |  法律博客  |  法律娱乐  |  法界人物  |  中国律师  |  法律黄页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首页经典案例大全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审判名称】:XX公司不服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事故决定案
【受理法院】: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案例案由】:0
【裁判类型】:行政判决书
【审判程序】:一审
【裁判时间】: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裁判字号】:
【公 布 号】: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2003年第4辑)(总第46辑)  浏览本书全文
【法 律 点】:暂时没有
【案情摘要】:2000年4月1日,肖春妹与三明市金马木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1年4月1日至2002年1月31日止,在履行该合同期间,于2001年11月6日上午7时开始上班,12时下班吃饭,饭后又一直工作到晚上9时,当晚8时30分许,肖春妹在进行排最后一块板时,发现板条长度达不到要求需要重新截锯,因锯板工人已下班,肖春妹自己到锯台进行锯板,不慎造成左手手指受伤,被送往三明市第二医院救治,在此之前三明市金马木业有限公司的排板工人到锯台上锯板的事时有发生,三明市金马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明知并默
→ 相关资料  主题分类: 行政-案例
工伤”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XX公司不服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事故决定案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本文只有注册用户并成为“VIP用户”或者“律师用户”才可以浏览。


  您好: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如您是我们注册用户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查询您所需要的信息;
  如您在本页登陆没有反应,您可以先进行 登陆页面 先登陆本站;
  如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请在论坛里提问,进入论坛
以下是正文预览


【案情】 

     原告:三明市金马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28号。 

     法定代表人:余龙,经理。 

     被告:三明市三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名三明市三元区劳动局)。 

     法定代表人:陶翼霆,局长。 

     第三人:肖春妹,女,1968年4月25日生,汉族,三明市金马木业有限公司职工,住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 

     2000年4月1日,肖春妹与三明市金马木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1年4月1日至2002年1月31日止,在履行该合同期间,于2001年11月6日上午7时开始上班,12时下班吃饭,…………


上一篇案例 | 下一篇案例

XX公司不服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事故决定案
免责申明: 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 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关闭窗口返回顶端
案 例 查 询
 

案例导航链接
   推荐案例    热门案例
   免费案例   审判参考
   案例中心   公报案例

栏 目 导 航
 民商经济
 刑事案例
 行政案例
 知识产权
 国际海商
 专题案例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108 s, 5 queries, 95  - Cache, 110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