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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名称】:黄虎、林庆爵、廖树海抢劫、故意杀人、私藏枪支、弹药、窝藏案
用私藏的枪支弹药进行抢劫应当数罪并罚还是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受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案例案由】:0
【裁判类型】:刑事裁定书
【审判程序】:死刑复核
【裁判时间】: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裁判字号】:
【公 布 号】: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6年第三期(总第47期)  浏览本书全文
【法 律 点】:用私藏的枪支弹药进行抢劫应当数罪并罚还是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案情摘要】:1996年5月9日,被告人黄虎在防城港市防城区垌中镇看见被害人林树华卖完4车玻璃,断定林有货款,遂生抢劫歹念。次日晨5时许,黄虎携带私藏的“五四”式手枪一支、手雷2枚到桐中市场边贸检查站守候,看见林树华坐进邹颖成驾驶的东风牌汽车驾驶室后,即爬上车厢的蓬布内伺机作案。该车驶至垌中镇板典新村时,黄至标、黄至荣、韦秀彩3人先后上车,坐进驾驶室。车行至防城区板八乡江口路段时,黄虎朝驾驶室内开枪,致林树华、黄至标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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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虎、林庆爵、廖树海抢劫、故意杀人、私藏枪支、弹药、窝藏案
用私藏的枪支弹药进行抢劫应当数罪并罚还是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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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黄虎,男,25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工人。1996年5月15日被拘留。18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庆爵,别名林旭,男,25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教师。1996年5月16日被拘留,18日被逮捕。

  被告人:廖树海,男,25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农民。1996年5月16日被拘留,18日被逮捕。

  被告人黄虎、林庆爵、廖树海抢劫、故意杀人、私藏枪支、弹药、窝藏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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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虎、林庆爵、廖树海抢劫、故意杀人、私藏枪支、弹药、窝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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