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黄油惩违规”是荒唐执法闹剧
段建国
据《楚天都市报》2006年9月14日报道:为惩戒违规翻阅栏杆者,道路当中的隔离栏杆顶端,竟被抹上一层厚腻的黄油。这是记者昨在武汉市武昌五硌路发现的怪事。用黄油去惩戒违规翻阅栏杆者,是荒唐的执法闹剧。
诚然,不单单是武昌,其他地区不同程度存在着无视交通规则翻越栏杆的行径。抄近路翻越栏杆者屡屡引起交通事故,但是市民却未引起高度重视。交通警察出此下招,可能实出于无奈。对车辆违规,可以扣驾照,罚款,扣分,但是对大量公民个人违规翻越栏杆者,似乎法不责众。纵然抹黄油遏制翻越栏杆短期内会有明显效果,但是这的确是不折不扣的馊主意:行人不知道栏杆上有黄油,翻栏杆势必中了警察“奸计”,满手黄油事小,一不留神滚进车流之中将小命难保。
用黄油惩戒违规翻越栏杆者,显然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规者的处罚措施,警察这一处罚措施有悖法律规定,有滥用处罚权之嫌。如果抹黄油惩戒违规翻越栏杆者可以听之任之,那么是不是可以在栏杆上设置电网?违规翻越栏杆者违规翻越栏杆时直接触电死亡岂不更容易杀一儆百?
警察是维护交通安全的执法者,维护交通安全是法定职责,但是维护公民切身利益、便民、服务于民更是其职责。过多的人违规翻越栏杆,是不是可能栏杆设置不合理不方便人们通过?是不是该建立交桥?纵然行人图懒省事违规翻越栏杆,这本身也不属于严重违章,完全可以耐心批评教育。警察不可以图懒省事,用黄油惩戒违规翻越栏杆者,以恶治恶,以丑陋治丑陋,把警察降低到街头小混混的境地,严重损害了警察形象。
(段建国律师系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合伙人、《中国辩护网》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