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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账追收师会冲击律师饭碗? [原]--回首页

商账追收师会冲击律师饭碗?
段建国
《河南商报》于2006年9月3日报道:9月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首批100多名“商账追收师”正式上岗。一石击破千层浪,许多职业讨债人都从这个消息中,看到了自己“转正”的希望。“商账追收师”的出笼会不会冲击律师业,成为律师必须关注的问题。
追收商账是律师传统的业务之一。职业讨债人从地下走上地面,然后冠以“商账追收师”,名正言顺登上大雅之堂。“商账追收师”的出现会不会冲击律师饭碗?“商账追收师”的大量涌现无疑肯定会窃走律师的蛋糕,肯定要分出去一瓢羹,会对律师业务造成影响。律师应当居安思危,律师应当奋起挖潜,但是笔者认为“商账追收师”尚不足以冲击律师饭碗。
“商账追收师”能走多远,关键看他们的讨债手段是否合法有效。但是若先是电话催账,而后发信函,接着上门拜访,最后走法律途径,这些手段在“商账追收师”开禁面世之前已经存在。《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以公民身份为他人代理讨债法律并不禁止。只是以前不容许从中取利,现在“商账追收师”有合法证件,容许他们取费将合法化。但是,只要讨债手段没有新发展,走上地面的“商账追收师”同样面临生存威胁。欠钱是老爷,要钱是孙子,整个社会的商业不诚信,是“商账追收师”与律师同样的难题。判决执行难,是“商账追收师”与律师同样的痛心疾首的顽疾。但是,同职业律师相比,“商账追收师”仍不具备律师的某些优势。
律师享有合法的调查取证权。根据《律师法》规定,经同意,律师可以向法人、公民调查取证。在商账追逃过程中,是否能调查取证摸清债务人财务状况及财产隐匿地及债务人的躲藏地至关重要。但是“商账追收师”调查取证没有法律保障。上庭诉讼更是律师的家常便饭,“商账追收师”相通过法律手段与行家里手的律师一比高低,显然不存在任何优势。
“商账追收师”若在商账追讨上,占上风,独领风骚,必须有出奇之招。通过四平八稳的方法,不触及“老赖”灵魂,“老赖”肯定不会束手就擒。但是通过“呼死你”、“烦死你”、“吓死你”、“打死你”的私人侦探的一套方法,无疑会涉嫌民事侵权和刑事敲诈勒索。“商账追收师”如重走职业讨债人的老路,闹得社会鸡犬不宁,最后难逃取缔的命运。

(段建国律师系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合伙人、《中国辩护网》总裁)

来自:转载    (浏览 738 次)2006-09-18 08:42:00   加入我的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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