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在高速发展的背后实际上蕴藏着巨大的危机,贫富分化严重、腐败丛生,底层人士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但这些都是表面现象,郎教授教我们看问题要看到本质,“舍末逐本”,问题的本质就是我们这个社会基本上还是处于“人治” 的状态。从这一点说,建立法治秩序是对的,但不可忽视的是,法治秩序却不是凭空而就的,不是靠喊口号就能建成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立法上的成绩是斐然的,这谁也不能否认。但法律成为大家都遵守的规则了吗?否!越是有权的人,越是可以不遵守法律,越是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制定出一大堆法律,大家却不遵守,这是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有过的经历。
建立法治秩序,让大家都依法办事,也不是靠严刑峻法就能办到的。朱元璋建明朝的时候,刑法严不严?连人皮都剥下来了,贪污腐败的官员仍然前仆后继。朱元璋一死,他辛勤建立的严刑不都完蛋了吗?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是有法律的,但这些法律只是权贵的法律,是压迫人民的工具。
建立法治秩序要靠民主制度。只有民主制度才能从根源上遏制官员腐败,才能让人民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迫于选举的压力,官员只有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捆绑”在一起,才能实现他的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官员不受他的委托人控制,权力便如脱缰的野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了。把官员的权力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显然不能靠他们自觉,而是需要制约和监督。
一个专制国家对官员的制约和监督主要来源于政权覆灭的压力,孟子民本思想就是这一个意思。孟子对统治者说,你要对老百姓好点,否则老百姓就会革命,把你推翻换一个皇帝。然而这个压力是由整个王朝来承担的,统治者作恶多端却不用立刻遭到报应,当然他会选择作恶多端了。因此,专制政府必然会越来越腐败。。
而一个民主的社会有选举的压力控制着官员,让他不愿腐败,同时,如果又有严厉的司法惩处和广泛的媒体监督迫使他不敢腐败,因此倾向于廉洁高效。 
当然,没有民主,一个国家的政府也可能会很廉洁高效,但那只是统治者的一是高兴的产物,完全没有保障的。对于必然的腐败而言,廉洁高效的几率只有1%。
所以,建法治秩序没有民主制度是不行的。有很多人认为中国的国情,中国人的素质都不适应民主制度,这是错误的。中国老百姓被“专制”了几千年,性格中的奴性确实是民主的障碍。但是,在经济飞速发展、大众普遍受教育的今天,只有靠民主实践才能克服这些性格上的弱点。等得越久,民众身上的奴性越深,反而不利于将来实施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