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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空调席生意的,今年卖了一批货总价为5万元,是朋友介绍来的,卖的时候连买家本人也没碰过面,就把货直进拉到她指定的加工户那里,入库单也是加工户写的,格式为,沈孔良代海红收空调席110件,共计50000元。签名 沈孔良 也就是加工户。海红就是我的买家,没写上几号还款,到现在都3个多月了,只拿回一万元钱,其它一直拖着说没钱。你们说说我能告他们商业诈骗吗,或起诉他们那一个更合适
来自:转载 (浏览 313 次)2006-09-05 10:40:00 加入我的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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