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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吗?--回首页

                                   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吗?
                            ——妇女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原因分析
  男女生理上、体力上的差异只是为男性施暴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并不具有必然性、现实性。如果说它是必然的,那么就应该是所有家庭中都有夫对妻的暴力,但现实生活并非如此。夫对妻使用暴力,有其深层原因。表面原因一般说只是导因,即夫打妻的导火线。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成为导火线,即使遏制了这一导火线,另一导火线又可能引起暴力。
为了遏制家庭暴力,必须透过导因揭示家庭暴力的本质原因。我认为本质原因有:
第一,家庭暴力是男权文化的产物。当今的文化基本上是男性中心本位文化。在这样的社会里,男女在家庭及社会中结构不平等。男性有经济基础,有政治权力,女性则没有。无论是在家庭还是社会都是男人决策,女人服从的格局。男人决策,女人服从的社会结构是男权文化的集中表现。目前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基本上是男人政治,政权基本上是男性青一色。即使挪威等北欧国家有“妇女天堂”之称,但仍改变不了男权文化的主流地位。男权文化就是丈夫打妻子的最本质原因。
   第二,家庭暴力是夫权思想的毒果。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中国妇女受四种权力的压迫,这就是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在家庭中丈夫对妻子有权利,妻子对丈夫有义务。这种权利大到女人是男人的私有财产或奴隶,丈夫可以对妻子为所欲为。“夫者,妻之天也”,“教训老婆”是丈夫的责任,打老婆是丈夫的权利。如果反过来,妻子打丈夫则是犯上作乱,天理不容。
第三,社会宽容促进了家庭暴力的肆虐。家庭暴力长期来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不劝,居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执法机关不理”。尽管家庭暴力性质比社会上一般暴力恶劣,但它成了“四不管”的真空地带,“四不管”实际上是对丈夫打妻子的一种默许。不愿介入,惩治过轻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也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预防作用。普遍存在执法部门对家庭暴力处理偏轻,打击不力,甚至以情代法,以情抵罪。这虽有立法不完备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人们思想上对家庭暴力的宽容、认可态度。社会宽容家庭暴力除了由于“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影响,同时还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官本位文化。当官的打老婆照样为官,打老婆的照样升官。这些“官老爷”的示范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第四,女人太软弱。遭受家庭暴力,能长期忍受家庭暴力的大多是一些软弱的妇女。她们思想观念陈旧,“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遭受家庭暴力后总怪自己的命运不好,遇到了一个性格不好的丈夫。加之“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自己不反抗,又不敢对外公开。施暴的丈夫当其第一次出手没有遭到反抗,便变本加厉,暴力越来越升级。因此,当女人遭受家庭暴力时首先要作出强烈反抗,反抗失败,即把家庭暴力公诸于众,以寻求外界舆论和帮助。当你人格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家丑”可遮呢?!女人的软弱是促使家庭暴力存在和升级不可忽视的原因。
    第五,男人素质低。中国妇女报的“家庭暴力问题公众调查”在问及家庭暴力产生原因时,55. 4 %的人认为是男人素质低。研究会举办的一次大型婚姻家庭质量调查显示:丈夫是否打过妻子这一点与年龄、教育程度、职业及性别有关。年轻的、教育程度低的以及除干部、知识分子以外的人有更大的概率打过老婆。他们文化素质低,又没有很好的社会化,生物性在他们身上没有得到很好的剥离。在他们身上较多地保留了野兽性。他们不能遵守社会规范,不懂法、不怕法,相信的就是自己野兽般的力气。从心理上看,他们没有什么能耐,在社会上被人看不起,则以管束老婆,殴打老婆显示自己的存在,自己的力量,以求得心理平衡。
    综上所述,男权文化、夫权思想、社会宽容、女人软弱、男人素质低是家庭暴力存在的五大根本原因。

来自:转载    (浏览 220 次)2008-10-01 09:48:00   加入我的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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