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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李文和获赔与新闻自由--回首页

李文和获赔与新闻自由 

美国华裔核武器科学家李文和控告美国政府和新闻机构侵犯隐私权的案件,在6月2日达成和解。曾被美国怀疑为间谍的李文和,共获得160余万美元的赔偿。其中美国政府赔偿89万5000美元,而美国五家新闻机构则赔偿75万美元。

短评:这场官司的结局再次说明,新闻和言论自由也并非是绝对自由,必须遵守客观和实事求是的规则。这同样为今天网络上许多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评论敲响了警钟。正如李文和在判决后所说,政府官员和记者在履行职责时,必须而且也应该要负责任,同样的,每个人说话时都必须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侵犯新闻采访权案


[url=http://hs.hnol.net/dispbbs2.asp?boardID=76&ID=475882]由“警察抓嫖殉职”带给我们的思索……[[/url]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沙河派出所民警孙竣,率巡防队在白石洲新塘扫黄,当孙竣将3名嫌疑人押上警车时,遭遇激烈反抗拒捕,孙竣见状,遂带领巡防队员与卖淫嫖**人员激烈搏斗,虽被踢打身体,但孙竣仍竭尽全力将拒捕者按倒在地,之后,孙竣倒地送院抢救不治牺牲。” -----------新闻如是说。 


短评: 
其一,按照新治安管理法,嫖**者一旦确认,必然被拘留,登记入档案中,还必须罚款。这样剧烈的拘捕以前几乎从未听说过,不愿意被拘留是不是他们拒捕的原始动机?我个人认为“嫖**就要通知家人并处以拘留”是不是太重了? 如果有一天“嫖**就判20年刑”,可以预见袭警、拒捕的数量将会大大提高,假如“嫖**就死刑”,估计一行人还没走下楼来,就已经血溅五步?目前这样的案例只有一例,如果拒捕频繁发生,我想有关立法机关,可能真得考虑一下是否过重。嫖**被捉演变成到了拒捕且死了警察程度,是不是把他们逼得太急? 
其二,社会上不少人对警察惧怕,有人说,如果普通公民害怕警察,那社会问题就太大了。警察行为规范化,法律化,制度化,成员素质化都是当前文明办警的要求,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隐私,严防乱罚款、乱抓嫖,也应该放到议事日程上来了,下班顺便罚款的警察绝不是没有,警察有罚款任务的派出所绝不是杜撰,只要有一个,所有人民警察的形象都会受损啊! 
  
四十余乡镇政府遭抢不报案折射了什么

有一个犯罪团伙在河南省内跨地区作案,专门对乡镇政府实施偷盗抢劫,作案四十多起,甚至把值班的镇党委书记打成重伤。奇怪的是,在侦破过程中,办案人员却遇到了很大的阻力,乡镇政府官员在失窃后不主动报案,甚至矢口否认被盗。(6月6日江南时报) 

高考“人性化”应在维护法治下诉诸人情

近日,南京市交警部门出台多项措施为高考保驾护航。其中有一条是:对考务车辆及送考生参考的各类车辆(乘车人须出示准考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教育并抓紧放行,不处罚不扣车,不耽误考生考试。(6月6日《现代快报》)

短评:这样的规定,暗含了“特事特办”的思维。长此以往,就导致了这样的后果:各种潜规则盛行,法律法规得不到不效实施,人们无法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因而,诉诸道理(法律)在中国无疑就更有其必要性。回到高考“人性化”措施上来,对于有交通违章行为的送考车,最合适的做法是抓紧放行,同时也记下其车号,在事后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而不应该是完全不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让考生的利益得到保障,两全其美。如果被所谓的“人性化”障目而忽略了法治,让送考车成为事实上的特权车,虽然直接的危害不见得有多大,但其潜在的危害必然是极大的。

来自:转载    (浏览 1172 次)2006-06-07 16:35:00   加入我的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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