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 | 繁體 | 地图 | 帮助 | 客服 | 合作 | 首页 您没有登陆 | 博客首页 | 律师频道  
再证良渚文化鱼篓形陶罐上的“符号”是文字(下)[原]--回首页

再证良渚文化鱼篓形陶罐上的“符号”是文字(下)

第三部分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第四部分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第五部分:有关""字的证明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商周的铜器用途多种多样,因此,其名目也五花八门。据编者统计,《金文编》所涉及的铜器共有三十二类,合计三千九百零二器,笔者发现,其中有两个类型的器名值得注意:一是单字类型;一种是单字加先祖名字(或辈分)类型。前者如“鱼簋”、“鱼爵”、“鱼鼎”等等;后者如“鱼父丁鼎”、“鱼父乙鼎”、“鱼父癸鼎”、“鱼父己卣”等等。与“鱼”字类似的有“鲁”、“丙”、“厚”、“愈”等等。对于这些字,笔者经过考证都是表示“纪念”、“追忆”、“褒扬”之类的字眼,这一点从某些复合器名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来,比如:“鲁伯俞父盘”、“鲁伯厚父盘”、“鲁伯愈父鬲”。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汉语大字典》收录了几个金文“誓”的字形,笔者对其颇有疑惑,因为其中有的字形似乎应该隶定为“折”或“制”。[8]《汉字源流字典》将“誓”与“矢”视为同源字,这才是正确的。[9]《通假字汇释》则将二者视为通假字,附有多个取自《诗经》、《论语》、《墨子》等先秦文献的例证,为了节省篇幅,恕不转引。[10]有了这样的线索,现在让我们将注意力转回到甲骨文和金文当中去。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在前面的关于占卜时间和主持占卜的人(贞人)的纪录之后,作为卜辞,作为识别、区别的“知”的作用是必须的。此外,如果“缶”可以作人名,“知”当然也可以用来作人名。现有的古汉语语法之所以在甲骨文分析当中作用甚微,往往不是语法上有重大差别,而是我们对甲骨文卜辞现有的理解状况差强人意,许多字的词性辨别还有问题,如何应用语法进行分析呢?

在“方国名”义项之下的例句《甲骨文字典》的释文为: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段玉裁之所以认为“知,词也”之“词也”之前应该有“识”字,是因为自汉以后“知”作为一般的“词”不如“言”来得自然。如今,《汉语大字典》“知”字条的第一个义项就是根据《说文》的定义用现代词汇表示为“知识”,我们很难说这是恰当的,因为,“知识”显然要比“词”的内涵要宽阔得多。那么,“识词”就是“智慧”吗?要是那样,我们办好小学不就万事大吉了么?这个“识”(識)字里面藏有玄机!

从下面的推理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今被“简化”了的“识”字起不了任何正面的作用,反倒成了累赘。再过200年,当繁体“識”字被堆放到“古董库”的一角的时候,谁还能想到“矢”、“知”、“智”、“誓”与“識”之间的关系呢?即便是今天,经过多年的探讨,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关键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仪式呢?是一种宣誓(誓师)仪式。《尚书》今古文当中共有六篇与誓师有关的文章:《甘誓》、《汤誓》、《泰誓》(含上、中、下三篇)、《牧誓》、《费誓》、和《秦誓》。《书•泰誓下》有“时厥明,王乃大巡六师,明誓众士”,说明了其规模和庄严性,由此我们不难想象那种戈山戟海、旌旗飘飘的场面。《尚书》所记录的都是战时的情况,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甲骨文精粹释译》第624号拓片有一组卜辞,其上部有一条含有“矢”字的记事刻辞。下图是其摹片和释文,相关部分用红线圈出。其释文为:

弜矢
我以方矢于宗

该书的译文为:

不陈列祭祀么?
我(商王)致进方国(之俘馘)陈列,祭于宗庙么?

这个译文有两个主要错误,第一,将“弜”释为“不”毫无道理,尽管《甲骨文字典》也已经立了这个义项。《说文•弓部》:“弜,强也。从二弓。”这个“强”也应该发“jiàng”音,“从二弓”不是指有两个单独的弓,而是由两个相同尺寸的弓合起来做成的强弓。《甲骨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笔者在《汉语大字典》“知”字条下发现“知”“用同‘是’”和“知”通“志”的义项,有必要顺便在此做些探讨。该字条第17个义项:

用同“是”。《水浒全传》第二十二回:“柴进道:‘你要见他么?’那汉道:‘我可知要见他哩。’”《警世通言•王安石三难苏学士》:“不是仲尼重出世,定知颜子再投生。”

这两个例句均来自于后来的文学作品,时代虽晚,但是不排除这是原始“知”的含义通过口语载体流传的结果。第一个“知”来自于“誓言”之义,表示“一定”,与“是”无关;第二个“知”也与“是”无关,“不是……,定知……”表示有两种可能性当中选取一个,既然不是前者,则“定知”是后者。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他(王安石?)不是仲尼重新出世的话,我们就可以知道他是颜子再次投生”。“用同‘是’”这个结论估计是从“不是……,定知……”这种表面的“对应关系”推出的,意思虽然相去不远,但是,不从源头进行梳理,结果必然使汉字系统复杂化。

通“志”。志气。《易•坤》:“或从王事,知光大也。”俞樾平议:“知,当读为志……葢志、知古通用。知虑字可以志为之,故志气亦可以知为之。知广大也,言其志之广大也。”

如果一段誓言(知、智之古义)是心志的自然表达,那就是志气。故“知”古具有“志”的含义,而不是“通假”关系。由于汉字历史漫长,某些字的原始含义后来已经不见于经传,或偶尔见之,后人不能领悟,只能从上下文度之,得出的结果便成了所谓的“通假”关系。因此,对于“通假字”的概念,我们有必要重新定义。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六、 两种释义

虽然我们已经证明这四个“符号”是文字,我们最后一个必须履行的手续是解释它们的涵义。经过再次考证,笔者认为对于这四个字,我们有两种可能的解读途径:

第一, 如“也谈古汉语系词的产生和发展”所述,为“十戉六矢”,根据前面的说明,笔者在此将其修正为“十戉五矢”,原因如前所述。按照这种解释,“戉”和“矢”是两种兵器名

第二, 笔者在本次考证中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古人往往用兵器表示长度或面积单位,即,它们往往可以做量词。比如,“戉”在古代就可以表示长度单位:清俞正燮《癸巳类稿•记田名数》:“台湾田,初以一丈二尺五寸为,周百戉为。后改六尺,二百四十弓为亩。”其中,“戉”和“弓”显然是兵器,“甲”则为古时兵士的护身衣,如“铠甲”。有趣的是,“甲”具有面积,故用来表示面积单位。又清黄叔璥《台海使槎录•赋饷》:“内地之田论亩,二百四十弓为一亩,六尺为一弓,台郡之田论甲,每甲东南西北各二十五,每长一丈二尺五寸,计一甲约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零。”根据“周百戉为甲”的说法,无论内地还是台海,其实都是承袭古人的制度,不过稍有差异而已。“戉”与“戈”古代长度应该是在同一个数量级,故可互用。“弓”虽然后来有专门设计用来丈量土地的“弓”,但是其设计理念及长度数值当与古代作为兵器的弓关系密切。问题是“矢”,其虽然也有“量词”义项,但是那是比较晚出的概念:以“矢”的射程为一个约略的长度单位。但是,这不能排除在远古时代人们曾经使用“矢”来标量一个比“弓”更短的长度量。如果这个设想成立,那么“十戉”就是十二丈五尺,因为“弓”有“五尺弓”、“六尺弓”和“八尺弓”之说(不同时代),我们不能设想“矢”的长度等于“弓”,因为如果那样的话,“五矢”就相当于几个“戉”(不是“戉”的小数),“十戉五矢”的说法就不科学、不符合逻辑了。由此推断,“5 × n尺/矢”的数值必然小于“一丈二尺五寸”。因此,笔者认为“十戉五矢”所表示的应该是长度小于十一戉的数值或面积小于十一戉的数值

七、 结论

陈光宇在“试论汉字起源定点与世界古文字溯源比较”[14]一文当中这样检视文字与符号的区别:“人類史上所用符号系统无論多么复杂仍不能称之为文字,因为其中语音并没有与特定符号结合。只有在口语(即一或數个音节)与某特定的符号相结合之后,该符号才能称之为文字。换言之,文字的定义是用特定符号代表口语。”根据他的研究与总结,世界上几种主要象形文字的起源点就是根据这个原则确定的(见下面笔者由该文转引的表格):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该表当中汉字的使用时间上限是作者根据甲骨文、金文、楷体汉字在不同时代的一些统计数据(见该文“表二:历代汉字六书分析”)利用数学模拟的方法推算出来的,西方学者承认的时间上限是1300BC。需要说明的是,该文标注的良渚文化时间范围是2800-1900BC,笔者见到的另一文献则为3300-2200BC[15],时间漂移量多达数百年。这种研究方法虽然值得肯定,但是也必须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能够利用汉字六书分析的(具有相当数量的汉字)的数据仅能以甲骨文(殷商时期)为限,此前的数据由于发现的汉字数量的限制,无法提取统计数据。这样一来,其所推得的“起源点”必然偏晚,是一个下限值。笔者认为,本文的考证不仅证明了这四个字符是文字,而且证明了它们是具有语音的文字,这比西方学者确定古埃及和苏美文字起源点的证据更具有说服力。不仅如此,笔者通过对仰韶文化半坡遗址陶盆上的“人面鱼纹”图案(根据文献[15],半坡文化所处年代范围在4800-3600BC)的解读结果证明,汉字起源远早于该文所推定的年代。[16]以该文的第13图为例,如果有足够的早于甲骨文的汉字统计资料,曲线必将向左漂移(方点为假定数据点,完整的曲线当为“S”形)。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图十二 陈文图片曲线的可能变化方向(蓝框内部分)



值得庆幸的是,虽然由于早期书写材料的耐久力问题,殷商以前我们没有足够的汉字材料进行统计学研究,但陶文上所记录的有限文字和图案由于汉字发展的连续性优势为我们提供了它们是汉字,有语音,有含义的确凿证据。


[1] 王连成:“也谈古汉语系词的产生和发展”,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org)2007-6-17
[2] 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年5月第1版,第1528页
[3] 容庚编著,张振林、马国权摹补:《金文编》,中华书局1985年7月第1版,第947页
[4] 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华夏出版社2003年1月北京第1版,第163页
[5] 王连成:“‘丙’与‘更’的本义考证”,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org)2008-5-26
[6] 王宇信、杨升南、聂玉海主编:《甲骨文精萃释译》,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第228-229页、第1477-1478页
[7] 同[4],第327页
[8] 《汉语大字典》,湖北/四川辞书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第3973页
[9] 同[4],第124页
[10] 冯其庸、邓安生:《通假字汇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第1版,第668页
[11] 同[4],第719页
[12] 同[2],第1366页
[13] 王连成:“《郭店简•五行》‘邻’字溯源”,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org)2008-5-6
[14] 陈光宇:“试论汉字起源定点与世界古文字溯源比较”,http://rutchem.rutgers.edu/~kyc/pdf/chen%20ky%20060810.pdf
[15] Maurizio Scarpari: Ancient China, VMB Publishers, Vercelli, Italy (2000), P. 26
[16] 王连成:“对于仰韶文化半坡遗址出土的‘人面鱼纹’图案的文字学解读”,未刊

[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23:38初稿]

来自:原创    (浏览 257 次)2008-07-08 08:57:00   加入我的网摘

  → 评论列表 (点击查看)    共1条评论   浏览评论

评:抱歉, 第一个统计表的位置应为: 笔者至此完成了对于"矢"字的论证.
发布人:ryknight  发布时间:2008-07-08  

  → 发表评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没有 注册登陆 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