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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阳县工商局蒋村工商所利用“三保”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回首页

安阳县工商局蒋村工商所利用“三保”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

新闻日期: 2008年04月09日 

   中国人民法治网豫北频道讯 (记者:许顺喜 通讯员王聚昌 郭俊峰)报道:  4月5日,安阳县伦掌乡农民田某准备外出打工,在伦掌大街一手机经销店花700元购买“中天”手机一部,第二天手机就无法使用。田某找到经销商要求更换手机,但经只同意维修。可维修就耽误了田某外出打工乘车,情急之下,本着试一试的相法,拨通工商所的电话,求助解决。安阳县蒋村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伦掌乡进行调查。经查,田某投诉情况属实。对手机经销商进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和批评教育。同时,按“三包”规定,责令经销商为田某更换了新手机。

 

来源:中国人民法治网豫北频道   责编:许顺喜


http://www.rmfzyb.org.cn/info/1302.htm

来自:原创    (浏览 456 次)2008-04-09 16:04:00   加入我的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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