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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的伤害与欺骗--回首页

事情经过
我叫杨宝坤,33岁,在2007年12月12日,在市长客买了一张发往兴城的客票,票价41元,在发车前,我往家里打了个电话,我对象说家里有事,先回来吧,并让我10分钟之后去接她,因此我准备退票,见到有一位工作人员站在问事处那便上前去问怎么退票,他说:“你去找他,他负责退票,用手指着那边一位工作人员。”我上前便问:“大哥,怎么退票呀?”他说:“到哪的,便看了一眼我的票,说扣9块钱”,我说:“咋扣这么多呀?”那个工作人员说,:“这是交通部的规定,就扣这么多,爱退不退,”我大声说:“你这是啥态度啊,”这时他生气地说:“走走走,到警务室,走到警务室门口时他骂了我一句,让我先进去,我走进去后,那办公室里的人问我你怎么了,我说想退票,他说那扣钱是很正常的事呀,我说为啥扣这么多问问不行呀,态度还不好,还骂人,我又问你们能退票吗?给我退了吧,他说现在不能,我说那退不了我就走了,刚走出门口,就踫到刚才骂人的那个工作人员,他说你去哪,我说你不能退票我就走,你把我带到警务室你也不去,没有人给我处理退票的事,我很生气,他一看我那样,说话声大,他就不愿意了,便伸手朝我脸打来,我还没反应过来,一拳打在我左眼上,同时我用手挡了一下,正在这时,从后面不知上了几个人把我身穿的羽绒服掀起来蒙在我的头上,好多人打我,足足有10分钟,后来把我拉到警务室,把羽绒服从头上拿下来,过来一名警察,从后在,从后面往我左脸上打一个大嘴巴,并骂我说你:”你出去后怎么还打人呀?”我反驳说:“是他们把我打了,你怎么还打我呢?”这时他不知声了,把我手用背过去扣上了手铐,就开始打我,把我打倒了,往我头上踢,还往腿部、腰部上踢,有人还使劲往我脚上踩,疼得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我想起来反抗,可他们把我的脚还用绳子绑起来了,后来我被打得动不了了,直至他们看见我耳朵出血他们才停手,10分钟后他们把我带到交通分局,他们让我坐下,当时人已经坐不了拉,趴在地上,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把我送到站前派出所,他们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我说现在的身体受伤了,耳朵穿孔了,得去看病,要求了好几次,他们都没同意,当天晚上7点多把我托到看守所,在12月14日,到看守所的第二天,那的警察看我的情况实在是严重,便函带我到公安医院去检查,因为被打的情况特殊没有告诉我诊断结果,因我的伤势太重,在看守所一直坐不了,被检察院驻看守所的检察官发现了,了解了我被打的情况,便于12月18日又带到我矿总院的耳科专家门诊检查,当时也没有告知我的病情,但医生说得住院,警察说不行,她又说:“那回去后打针、吃药吧,”回到看守所后,并没有按照医生说的给打针、吃药,一直也没有得到任何的治疗,以上的所有诊断及病院在医院都有结论,并且看守所都有存档,在看守所期间我不仅要求看病,还要告警察恶意打人,以至我全身的伤害,站前派出所所长曾骗我说:“只要你不告,等给你病养好了,就给你放了,告诉你家人也别往外说,过几天你就能回家了,”所以,我想认了,决定不告了,在看守所呆了27天才通知我《教养决定书》被教养一年,我只想说的事,现在是和谐社会,我只因退票不至于给社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吧,我和谁无怨无恨,因退票手续费的问题多问了两句,也不至于警察这么往死里打我啊,现在我身体上的伤还没有痊愈,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公民,只想享有与别人同等的权力,就是犯再大的错误也不至于如此啊,就是死刑犯在执行前他的健康权也是该受法律保护的,更何况我也没有犯罪,怎么就能黑白颠倒呢,就连警察也运用欺骗的手段来办案,所以我想维护我应有的权力,我对教养不服,也请相关的领导对一位普通公民的健康权给予正确的维护,并对这样的侵权及欺骗现象作调查并给予一定的处理。
我会通过各种途径来维护我的权力,不会对这样的结局妥协。
请相关领导在新年来临的百忙之中来给我主持公道,我相信这和谐的社会会对我的呼吁尽快给予回复。
杨宝坤  代理人:张丽
联系方式:13941880274

来自:原创    (浏览 373 次)2008-01-25 16:49:00   加入我的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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