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宋体]5万元的交强险赔款到底分给谁?
 
杨先旺律师
   
   由于一场交通事故,造成了三个家庭失去了亲人,这是无法令人接受的现实。这次事故的始作蛹者是李某,他没有驾驶执照。事故之前,因为喝多了酒,致使将车辆开到了对方车的行车道内。结果是李某所开车撞到对方车底下,包括李某在内的车上三人当场死亡,其他两人不同程度的受伤。交警最后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经查明,对方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责任限额是5万元。
  该案中的三家受害人的近亲属(包括李某的家属)均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并要求对方在次要责任的基础上承担责任。
  审理过程中,矛盾的焦点出来了。这5万元如何分配?保险公司称5万元只针对一起事故,是赔偿给所有的第三者的。但问题是,5万元是平均分配给三个死者的家属呢?还是按应当按一个比例?现在是其他两个受伤人员没有提起讼诉。是不是给另外两人预留赔偿款项?如果其他两人也提起诉讼,这5万元又是怎么样的分配?审理该案的法官说这真是新问题,合议庭合议后需要慎重考虑。[/f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