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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说文》释“達”疑案释疑[/B]--回首页

[B]《说文》释“達”疑案释疑[/B]

在《说文》当中,许慎曾经这样来解释“達”:“[B]達,行不相遇也。[/B]从辵,羍声。《诗》曰:‘挑兮達兮’。达,達或从大。或曰迭。”[B]钮树玉校錄:“《诗•子衿》:‘挑兮達兮。’毛传:‘挑達,往来相见貌。’此云‘不相遇’,与传正相反。窃疑‘行不’二字为‘往来’之譌,盖達未有作不遇解者。”[/B]

与新华网教育论坛的karax-ed先生对笔者释“不”为“完全”的怀疑一样,钮树玉先生也是从“逻辑必然性”方面产生怀疑的,这个出发点无疑是对的,遗憾的是,钮先生解决这个问题的角度是“窃疑‘行不’二字为‘往来’之譌”,这和[B]当今不少学者解读古籍的路数一样:当某个句子解释不通的时候,就断言古人写错了字![/B]

与钮先生相比,karax-ed先生的“逻辑必然性”则名为“必然”,实为不必然,因为他是一个当代中国的典型的“不可知论者”。因为他不相信我们可以从古文献的上下文之间找到“逻辑必然性”,而必须有古人(如老子)“托梦”你才能解得通,否则,无论你怎么解释,他都不相信你的解释会是唯一的。

其实,许慎先生是个严格的文字学专家,他的《说文解字》解读有不到位的情况,但是,还没有见到将“往来”譌为“行不”这样的低级错误。

笔者在《老子》与上博简《鬼神之明》之“鬼神”原意考》一文当中将“其鬼不神”之“不”开创性地释为“完全”,绝不是老子先生给“托梦”的结果,而是因为笔者在《论语》研究当中对两个“不可”二字探讨的继续。

[1] 子曰:“民可使由之,[B]不[/B]可使知之。”(《论语•泰伯第八》)

[2] 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B]不可[/B]。”门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论语•先进十一》

关于这两章的解读,笔者有详细的论文,尚未发表。长话短说,[B]这两个“不可”其实都是“完全可以”的意思[/B],现在的解读根本就不符合逻辑。比如,颜渊死了,孔子弟子们要厚葬他,征求夫子的意见。传统的解释是孔子回答“不可”,拒绝了学生们的要求。理由是孔子不让葬礼超越“礼”的标准,但是,奇怪的是,学生们还是“厚葬”了他,他们违背了“师道尊严”(也是当时“礼”的要求之一),这难道符合逻辑吗?绝不!而且,现行解释当中,孔子完全是一个“小人”形象:他说,越礼的不是我,而是你的同学们啊!

笑话!笑话!

符合“逻辑必然性”的解释应该是这样:颜渊死了,孔子弟子们要厚葬他,征求夫子的意见。孔子说:“完全可以。”所以,同学们厚葬了他。孔子说:“颜回把我视同父亲,可我不能把他当成儿子看待(因为他是老师,对学生要一视同仁)。(这次厚葬你)不是我提出的,是你的同学们啊!”这样的孔子,才是有资格讲仁义道德的孔子!

回到《说文》对“達”的解释,[B]这个“不”我们必须将其理解为“完全”,才有“逻辑必然性”:[/B]完全相遇谓之“達”。这个例子说明,在许慎生活的年代,“不”还可以作“完全”讲。

笔者的例证绝非仅此几例,《道德经》当中的许多“不”字必须作“完全”解才能获得“逻辑必然性”,限于篇幅,恕不一一列举。

[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19:35初稿]

来自:转载    (浏览 399 次)2007-11-15 08:52:00   加入我的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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