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邓小平“猫论”和“摸论”正名
早就想敲一篇这样的短文,但一直没有下决心来做。今天早晨利用“GOOGLE”搜索了一下“猫论”,结果是70200条。说来在数量上并不算多,但是,在题材的严肃性上,讨论时间的持久性上都是不能忽视的。本来想仔细阅读一些文章,可是,网络很快就被中断了,只好按自己原有的思路开展了。
从我记录下来的几个标题中,对立的观点可见一斑:
“猫论”——民谚背后的真理
“猫论”纪念碑永立民心中!
郭庆海文集:“猫论”的危害
蒋兆勇:邓小平的猫论、摸论、富论
邓小平“猫论”是实用主义吗?
“猫论”不能纳入邓小平理论之中
… …
我第一次知道“猫论”还是在那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之中,来自小镇上无处不在的广播喇叭和大字报。那时可以说是人云亦云,自己根本没有分辨力。可是,四十多年以后的今天应该有所不同。因此,我要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
[1] “猫论”
完整地说,所谓的“猫论”就是“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据说这是一个四川民谚,刘伯承曾经引用过它,后来邓小平引用了它。就我所知,所有的讨论都没有涉及道德原理,因此,笔者将从“猫论”的道德隐喻说起。
指责“猫论”的人基本上把这个民谚中的“黑”和“白”看作“恶”与“善”,一如“黑社会”和“白社会”一样。这是一个错误。
在这个民谚中,表征“善”与“恶”的不是“黑”和“白”,而是“猫”与“鼠”。公孙龙子曾经有过“白马非马”论,那是指白马非一般意义上的马,但事实上,白马显然也是马。有人认为这是伟大的论断,但笔者却不能苟同,认为所谓的“白马非马”论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论题。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不能把问题的着眼点盯在“白猫”或“黑猫”上,而要盯在“猫”和“老鼠”上。这样理解起来,所谓的“白猫”和“黑猫”不过是“猫”这个概念中的两个不同的小类,但都属于“猫”,就如同“人”这个概念中的“张三”和“李四”。所以,小平同志在讲这句话的时候无非是指不管“张三”还是“李四”,谁达到这个目标谁就是好样的。这有什么值得非议的呢?
因此,在我们作道德上的考量的时候,“白猫”和“黑猫”能不能捉到“老鼠”只是二者能力上有不同,而不是道德上有善恶;是不是“猫”和捉不捉“老鼠”才是道德问题。因此,我们既要消除普通民众对“猫论”的误解,又要防止某些已经黑了心的“红顶子”利用小平同志的“猫论”掩盖他们的罪行。
[2] “摸论”
笔者一向不太关系政治问题,所以,今天拿不出邓小平同志“摸着石头过河”的论述的出处,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小平同志的这一论断是与改革开放和发展问题直接相关的。
对此有异议的人过分地夸大了命题中的不确定性,以至于成了“摸着石头过不了河”的人的护身符。
其实,这个命题规定了我们改革和发展的目的“过河”。如果我们一味地摸着河边的石头沿着河岸走,一直过不了河,那么我们就违背了“过河”这个目标;如果我们没有摸到石头想过河,却遭到了灭顶之灾,那是因为我们违背了“摸石头”的原则;如果我们根本不想“摸石头”而胡来,那么我们不仅违背了这个命题的目标,而且也违背了“过河”的原则。
一些人对于我们前进路上的“石头”视而不见,盲目地“尝试”,并美其名曰“改革”。比如,对于人类比较成熟的反腐败方法——财产申报制度、廉政公署制度,都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石头”,我们应该“摸”,但是,遗憾的是,我们没有“摸”。为什么不“摸”,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在新的时期,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所谓的科学,就是要“摸石头”,脚踏实地。由于人们对于“摸”的错误理解,一些人把改革看作占卜,不敢承担责任,甚至采用立法手段为自己免责。这是不应该出现的现象。希望我们的干部能够真心实意地把党中央的“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处,考察“石头”的位置,找到一个最佳的“过河”路线。
[2006年4月2日星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