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已经形成一种模式化、规范化的考试形式,它的题型、重点学科、重点内容已经相对固定了。每年虽有冷门知识点的出现,但绝大部分分值仍集中在传统的、反复出现的知识点上,这是因为这些知识点本身可操作性强,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比较频繁,这是现实生活在司考这种实用型考试中的真实反映。 
司考中备受青睐的这些重点,就是考生重点复习阶段的重点,其主要包括两方面: 
1.重点学科。 
从历年的试题来看,司考中分值所占比例最大的主要是三大实体法(民法、刑法与行政法),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据统计,在司法考试中,合同法大约占50分左右,刑法约占45分左右,刑事诉讼法约占35分左右,民事诉讼法约占30分左右,民法通则约占25分左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所占比例有逐步上升的趋势,而其他部门法相对而言分值较少一些。因而在对这些重点科目进行学习的时候,就得多给予重视。 
对这些重点学科的学习方法上,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例如对于民法的学习,应当注重理论扎实,因为民法比较贴近生活,具有反复可适用性,但对于不同的生活现象可以适用不同的法律原则或理论,因而要求能够做到触类旁通。民法中的合同法分值极高,每个法条均可成考点,必须透彻理解才能灵活运用。同时,担保法的分值也较高,且较合同法而言难度更大,必须下功夫熟记并灵活运用。 
商法部分重在公司法,对于法条的记忆准确度要求更高。今年公司法刚刚修改完成,必然成为考试的重点,对于新法增加和修改的内容,考生不仅要记住法条,更要理解法条背后的立法理念,这样才能灵活应对各类型的考题。 
对于刑法的学习,因为其难度较大,而且罪名众多,要求法律理论的基础功底更为深厚。对于从未接触过刑法的人来说,初次学习必然存在难度,应选择较好的辅导教材或辅导培训机构。对刑法的学习应多将理论与案例相结合,并将相似的案例与罪名进行比较,多做题必会产生显著效果。 
至于三大诉讼法,因其多是操作程序,因而应以知识点为重,以反复记忆、比较记忆为主要的学习方法,尤其是对于三大诉讼法中的相似与差异要列表比较,才能够深刻记忆。 
2.重点法条。 
(1)学科为重。与重点学科相对应的重点法条,应将该学科基础理论与法条紧密结合,并结合案例透彻理解,并能够综合运用。 
(2)解释为重。司法解释是在某一部法律实施之后,根据司法实践中实际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而产生的对该法律的解释或者补充,它往往比该法律本身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因而在司考过程中,往往考点较法律本身更多。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其地位低于民法通则,而在司考中它所占的分值却大于民法通则。 
(3)新法为重。新法往往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出题者必然会有所涉及,以考察考生是否关注中国法治进程,所以应在司考中给予高度重视,特别是它与现有的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 
在重点复习阶段最忌走马观花,复习过程中应运用比较(前后条文比较,新旧法比较,不同部门法间比较)的方法,在理解的基础上牢固记忆,同时也应运用反复记忆法,将每一部门法的内容整体把握,不能够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作者:马雪卿,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央视银河司法考试命题研究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