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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来帮我们反腐败?  
     据《楚天金报》报道,荆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易先华,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非法财产94.7万元上缴国库。易的落网,是小偷偷出来的。
    据报道,此案源于2004年。因盗窃罪被判刑的案犯魏某,为争取立功,交代其曾于2000年6月,在易先华家中盗得现金26万元。这样,检察院才开始立案侦察,并最终将易先华绳之于法。 
    小偷偷出贪官,这不是第一次了。贵州省长顺县原政协副主席、计划局局长胡方瑜在睡觉时,裤子被小偷从窗外挑走。这一挑不要紧,居然挑出一个腐败大案——裤子皮带夹层中有四张大额存单。小偷将裤子扔掉后,两个小学生将拾到的裤子交给公安局,胡方瑜的腐败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稍稍对这几年来全国发生的腐败案总结一下,就可以发现,与小偷相关的实在不少。陕西省宝鸡市原公安局长范太民、河北省秦皇岛市原财政局长姬向午、江苏省徐州市体委原主任王铜山,这些贪官都是被小偷捎带出来的。再加上情妇牵出贪官、“官官相杀”杀出贪官、日记写出贪官、艳舞舞出贪官、不幸事故牵出贪官,太多的腐败案件都是经过非正常渠道曝光的。 
    打击和防范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是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能。可是,这个重任似乎落到了“小偷”、“情妇”等人的身上。贪官为什么不是“监察”出来的?这可以从“不慎”落马的官员口中得出答案。山东泰安市委原书记胡建学坦言:“官做到我们这一级,也就没人能管了。”并不是监察机构的眼力不如小偷,而是他们“视而不见”。 
    每一次有大案要案出来,总是说要加强监督,要从制度上弥补漏洞。然而,诚如梁漱溟大师所言:“理想自理想,现实自现实,终古为一不落实的文化。”意思是说中国人最大的特色是空谈。这种“不落实的文化”反映到决策领域,就是“制度”的空谈。反腐败中的形式主义也很不少,什么廉内助、廉政承诺、廉政账号等,这些用来加强监督、填补漏洞的制度创新似乎“只见打雷,不见下雨”,口号喊过以后,谁都没有当回事。今后,还得依靠小偷来帮我们反腐败?

来自:转载    (浏览 330 次)2007-02-02 18:33:00   加入我的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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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对于治标不治本的反腐措施,为官者是愿意推行的,因为这样既容易办,又并不真正触动为官者的利益,还能捞到反腐倡廉的好名声,比如开开贤内助会,听听报告等等。真正要制定什么得力措施来加强监督,限制为官者的权力,使其不能为所欲为,那是万万不行的,作为下级千万不能开这样的“玩笑”,那是要得罪领导的。
发布人:风雨人生  发布时间:200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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