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春运应该彻底停止涨价,因为春运涨价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近日,以持续不断的影响性诉讼挑战铁道部门霸王规定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郝劲松,自山西太原发出一封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特快专递,呼吁铁道部在即将到来的2007年春运期间停止票价上浮。郝劲松称,提笔写信是源于前段时间一位北京市民反映火车菜价昂贵的信受到了铁道部部长的重视——春运涨价涉及到亿万乘客的合法权益,这比区区菜价要重要千万倍。>>>查看详细内容
【事件回顾】
中国铁道部和北京铁路局被起诉春运涨价程序违法
    第一个提起铁路涨价公益诉讼的郝劲松,再次以在春运涨价程序上存在违法为由起诉中国铁道部,并索赔0.5元。此外,北京铁路局也被郝劲松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名同案件起诉。前天,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铁道部回应硕士起诉春运涨价案称与铁道部无关
  针对法律硕士郝劲松起诉铁道部2006年春运涨价未经听证,铁道部已正式作出回应。4日,郝劲松收到了铁道部对此案的答辩意见。该答辩意见称,郝劲松起诉的火车票涨价事宜,是北京铁路局的行为,与铁道部无关。
法律硕士状告春运涨价败诉 法院支持铁道部观点
    12月1日下午,法律硕士郝劲松起诉铁道部春运涨价程序违法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宣判。法院驳回了郝劲松索赔5毛钱的诉讼请求。
    铁道部以国家计委下发的《国家计委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作为挡箭牌,称国家计委下发通知时,已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并举行了听证会。
【最新动态】
郝劲松:放弃诉讼手段上书部长
“我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无奈。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只是在积极行使法律赋予我的一种基本的权利。”这是听完记者的疑问,郝劲松毫不犹豫地说出来的第一句话。
“我就是想通过我的努力,让更多的人拥有法治的思维和观念,让更多的人关注到这个问题,让这个问题尽快得到有效的解决。”电话那头,郝劲松开始流畅地表达他对于自己这种写信行为的看法。“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面对即将来临的2007年春运,我就是希望铁道部能够顺应民意,顺应历史的潮流,顺应民主与法治的潮流,多听听大家的意见,火车票不要涨价了。”
“我也知道,不要动不动就打官司,很多问题首先应该找相关的政府部门。这些年来,就某些问题,我也分别找过了不少的相关部门。但大多数部门要么只是以为我是搞个人炒作,对我反映的问题根本不加以理睬;要么就是借口自己不知道,急忙挂断电话,千方百计地推脱。”说到这,郝劲松轻轻叹了一口气:“没有办法,我只有选择把这些政府部门告上法庭。”>>>详细
铁道部:2007年春运铁路火车票票价将不上浮
    据新华社1月10日电,中国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对外宣布:从今年起,铁路春运火车票价格不再实行上浮制度。
【各方评论】
    放弃依法诉讼是公民维权进程巨大的退步
看到郝劲松这封致铁道部长的“不涨价呼吁信”,想起公民郝劲松之前一次次与铁道部打官司的情形,从诉春运不听证涨价,到诉餐车就餐不给发票,到站票与坐票同价,再到质疑铁路售票系统升级侵犯公众知情权——从以一次次影响性诉讼为公益维权,到写信向部门呼吁不涨价,我认为:这是郝劲松个人一小次退步,舆论一次巨大的退步,这意味着舆论放弃了法律保护而转向寻求官员个人的意志,转向寻求行政权力大发善心,这是法治诉求向人治诉求的退步。
确实,郝劲松一次次对铁道部霸王条款的法律挑战,很少赢得胜诉,大多是以败诉而终,比如前段时间状告北京铁路局春运不听证而涨价的败诉——但屡败屡诉、屡诉屡败,一次次败诉并不意味着法律路径的无效,恰恰相反,公民唯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撼动垄断集团,唯有通过一次次影响性诉讼凝聚民间力量、影响立法、抗衡行政垄断,才能最终迫使铁道部放弃部分既得利益,从如今的不宣而涨到逢涨必听,再到最终的“春运不涨价”。
一次次状告铁道部的败诉并不意味着法律博弈的失败,其中隐含着许多珍贵的点滴进步。确实,败诉并非公众期待的结果,但如今法院能接受郝劲松对铁道部的起诉,能将之立案,并最终给出一个审判结果——放在几年前,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放在那时候地方法院也根本不会立案,这些案件只能放到铁路法院去审理。既然法律在进步,公民持之以恒地依法挑战铁路部门,依法主张公民的权利,为权利而斗争,以不怕败诉的法律毅力屡败屡讼地挑战不公正的规定,总有一天会让铁道部低头的。法律是公民最好、最可预期、最可靠的保护神,法律写在纸上非常稳定,不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法治国家一切都在法的统治之下,只有寻求法律的保护,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春运涨价问题。
而显然,写信给铁道部长呼吁春运不涨价,这是一种向官员和权力寻求保护的人治诉求,可残酷的现实早就证明,官员的善良意志根本就靠不住,也指望不了——这么多年来,公民呼吁春运涨价听证、春运不涨价的声音还少吗?再通过给部长写信放大这种声音的方式有用吗?难道我们真把铁道部长对餐车菜价贵的处理当了真?
放弃法律手段,放弃依法诉讼的路径,放弃屡败屡诉的毅力,转而去寻求铁道部及其领导的道德觉醒,这是公民维权进程巨大的退步。
    春运不涨价不能是一个人的“呐喊”
  春运不涨价不能是一个人的“呐喊”。针对有人说他是“刁民”,许多部门和单位非常反感,甚至说你是故意找茬时,郝劲松回敬道:他们认为我是在故意找茬,故意挑衅。但是,我却认为,我是在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本就不是什么找茬。这些部门有茬找,本身就说明他们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法律武器再锋利也需要公民积极而有技巧地运用,否则,法律利器也会钝化。同时,也只有在公民运用法律武器过程中,才更加检验法律武器是否锋利,检验现行的法律是否适应时代的发展。
从郝劲松的诉讼来看基本上是公益诉讼,可以理解成不为己利而为,其典型意义在于,以一位公民的身份对国家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某些行为用法律说话,这种“找茬”一方面是公民行使自己法律权利的一种形式,另一方面也是监督国家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或依法行事的有效途径。诚如郝劲松所言,对公民来讲,要有主人翁的责任感。中国正处于法治社会的转型期,每一个公民都责无旁贷,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把法治意识与主人翁意识贯穿到自己的行动中。 
期待像郝劲松这样的“刁民”多起来,发出更多的“呐喊”。从公民的意愿与内心来看,“春运期间停止票价上浮”决不是郝劲松一个人的意愿,但真正发出“法律呐喊”只有郝劲松一个人。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公民的主人翁责任感还有待增强,只有更多的公民发出“法律呐喊”才能形成“共鸣”,才更有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