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 | 繁體 | 地图 | 帮助 | 客服 | 合作 | 首页 您没有登陆 | 博客首页 | 律师频道  
大事件:2006中国反商业贿赂“亮剑”--回首页

2006年伊始,党中央、国务院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强调要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体制变换过程中,任何国家都有一段商业贿赂的高发期,都需要一个治理的过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中国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或单位较为严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确定30件重大、典型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作为第一批督办案件,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突出对商业贿赂“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犯罪案件的审判,并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贿赂犯罪大要案件,加大督办力度。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日前强调,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再突破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何勇

    何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扩大案源,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九个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通报、联席会议、重要案件协查等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要针对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存在的政策法律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明确政策法律界限。

    2006年打击商业贿赂,雷声大雨点更大。

◆症结所在 

商业贿赂已形成潜规则 严重影响中国的经济秩序

存在体制缺陷 中国打击商业贿赂需磨砺法律之剑

权力垄断和经济决策部门成商业贿赂“重灾区”

◆整治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撰文:突出审判重点惩处商业贿赂

最高检将出台商业贿赂司法解释

◆整治成果

前10月查8千商业贿赂案 高检将再挂牌督办20大案

中国卫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230人受刑事处理

今年以来全国工商机关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722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详解2006年商业贿赂5大特点

来自:综合编辑    (浏览 608 次)2006-12-14 14:47:00   加入我的网摘

  → 评论列表 (点击查看)    共0条评论   浏览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 发表评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没有 注册登陆 本站!